毫無疑問,華爲是國人的驕傲,強大的創新能力、進取精神,使得華爲成長迅速,在通信設備領域、手機終端領域等到都處于領先者的位置。但是一直以來,華爲身上就存在爭議,“狼性文化”、“床墊文化”成爲焦點。
最近圍繞華爲發生了一系列事件,從胡玲、鄭會蘭再到李洪元,讓華爲再度被置于輿論風口浪尖。
當時,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不小的震動。在法律正式實施前夕,一些公司進行了裁員,主要目標就是老員工,目的就是爲了避免和超過10年的老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華爲公司的做法“很絕”:2007年下半年,華爲公司安排七千余名工作年限滿8年的老員工向公司提交請辭、自願離職,辭職員工隨後即可以競聘上崗,職位和待遇基本不變,變化就是再次簽署的勞動合同和工齡,工號也要變動。
華爲“先辭職再上崗”的做法,被外界解讀爲,就是爲了規避《勞動合同法》中“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相關條款,將之前的工齡抹去,達不到10年,自然就不用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工作十二年,都沒拿到無固定期限合同
十二年後,在華爲工作了十二年的鄭會蘭、李洪元在離開時,都沒有拿到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是因爲,那年以後華爲內部有一項規定,可以完美避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到了八年之後要求員工主動離職再入職。相當于在華爲重新再來過,工作年限自然從重新入職開始算。
雙11那天,華爲前員工鄭會蘭在知乎發長文訴說了自己“由于懷孕被華爲設計成主動離職”的遭遇。
鄭會蘭今年37歲,2007年進入華爲技術有限公司信息技術工程部,當時的工號是00108605。在她進入華爲滿8年時,她的工號變了,變成00335482。
鄭會蘭最新的勞動合同是在2019年10月31日到期,2019年6月初,她提出勞動合同續簽申請,但6月下旬被告知合同到期後不能續簽,而且沒有被告知不續簽的原因。2019年8月及之後,鄭會蘭多次申請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仍遭拒。2019年10月,經醫院檢查確認鄭會蘭懷孕,她提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但沒有回應,10月30日,她收到華爲寄來的《離職證明》和《工作經曆證明》。
後來鄭會蘭就此事提請仲裁。
在知乎平台上,一位名爲“華爲北非林夕”的華爲前工程師發文,講述了鄭會蘭事件庭審現場的一些情況,其中提到:代理律師提出鄭會蘭已經爲華爲工作12年,按勞動法理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華爲在8年換工號的時候,故意找了個其它公司來發了一個月社保,目的就在于人爲隔斷員工工齡。而華爲方面表示,八年換工號是雙方自願的,已經給了相應的補償了,所以鄭會蘭的工齡不是12年,不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