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4月1日起,所有衛生水管工人須向公用事業局申請執照。
公用事業局(PUB)昨天發文告指出,目前只規定進行水務工作的水管工人須持有執照,不過當局將推出水管工人執照(Licensed Plumber)計劃,規定從事衛生方面工作的水管工人也必須申請執照。
從事水務工作的水管工人負責爲公用事業局供水的建築物進行水管、水箱、水龍頭和配件等方面的裝置和維修工作,衛生水管工人則負責裝置和維修用來運輸用過的水到公共下水道的衛生設備、水管和排水管等。
公用事業局希望通過新的水管工人執照計劃提高業界水准。
在新的計劃下,水務和衛生水管工人將持有同一種執照,兩者都必須能夠進行水務和衛生方面的管道工作。管道業界也將由公用事業局管制。
水務及衛生水管工作 可由同一水管工人完成
這也意味著,同時需要水務及衛生水管服務的發展商和屋主,只須聘用一名水管工人來完成這兩種工作。
公用事業局發言人指出,管道工作是維持消費者端供水和收集用水的基本項目。“裝設建築物和家中的水管和衛生管道須具備良好的水務和衛生水管知識,才能達到公共衛生標准。因此我們擴大計劃將衛生水管工人包括在內,以更好地確保工作水准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水管工人必須先參加建設局和公用事業局的相關課程,並通過測試才能獲取執照。
大約260名已持現有水務水管工人執照、且獲得新加坡衛生水喉協會的衛生水管注冊認證者,將自動獲得新的水管工人執照。
另外約600名持現有水務水管工人執照者,及22名向新加坡衛生水喉協會注冊的衛生水管工人,由于沒有完整的所需資格,須在明年9月30日前完成相關課程以獲取新執照。
從明年10月1日起,水管工人必須持有執照才能進行相關工作。若公衆發現任何違例行爲,可向建築管理方投訴,或撥電1800-2255782向公用事業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