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假律師幫人“打官司”,僞造法庭文件欺騙客戶,一年半內欺騙24個人共36萬1000多元。
女子銀行戶頭被掏空
還受騙返中國
在受騙者中,一名中國籍女子不但銀行戶頭被掏空,還受騙返回中國。
被告湯明輝(40歲)日前承認欺騙和僞造法庭文件等53項控狀,昨天被判坐牢四年。
法官下判時說,這是一起嚴重欺騙案,許多人受騙,包括外國人,他們屬于脆弱的受害人。
此外,被告有預謀和有計劃犯案。他利用互聯網尋找目標,這是加重刑罰因素。被告還僞造高庭文件,法庭必須嚴厲看待。
2015年3月,被告以妻子的名義設立一家顧問公司,在面簿和上網打廣告,自稱是律師,爲住在本地的中國人提供法律服務。
被告在百得利路的渣打銀行大廈42樓租了一間辦公室,並且聘請職員,制造自己是律師的假象。
被告“承接”的案件包括雇傭糾紛、侵犯知識産權、租約官司、離婚案和欺騙案。如果沒能力處理,他便隱瞞客戶將案件轉介給真正的律師。
被告是在2014年9月4日到去年3月4日間犯案,受騙者包括中國人、新加坡人和台灣人。有九人事後共取回16萬7960元。
在受騙者當中,中國籍女子馬婷被掏空銀行戶頭,還受騙返回中國。
馬婷因擔心雇主會強迫她在合約期間辭職,然後要她賠償,找上被告幫她處理與雇主之間的糾紛。被告稱自己是“經驗豐富律師”,有信心“打贏官司”。
2015年2月間,馬婷指雇主沒支付1月的薪水,向人力部投訴。勞工法庭定同年3月2日審理。
2月24日,被告稱取得“秘密資料”,得知馬婷的雇主報警指她使用公司機密資料。被告叫她不要出庭,否則會被逮捕。被告稱會代表她出庭,勸她離開新加坡。
當晚,被告又稱有辦法讓馬婷的雇主惹上麻煩。他要馬婷將所有信用卡交給他,稱會利用這些信用卡陷害她的雇主。他騙馬婷授權他使用信用卡。
被告也騙馬婷將她兩個銀行戶頭裏的存款全轉到他的戶頭。被告稱會保管這些錢,直到“案件了結”。馬婷不疑有他,乖乖將1萬6000多元款項全轉到被告的戶頭。
被告見計劃得逞,又騙馬婷支付1450元費用及簽下三個手機配套,總共騙她拿出7170元買手機給他。
馬婷按指示回返中國“避風頭”後,被告仍不放過她。三個多月後,被告打電話到中國找馬婷,稱“贏了官司”,雇主會付她8萬3000元。爲博取信任,被告僞造高庭文件,將有關庭令傳給馬婷。
馬婷返回新加坡後,被告給她一張志銀8萬3000元的延期支票。被告仍不知足,稱她獲得額外4萬元賠償,要她繳付法庭費用才能取得額外賠償。馬婷取出1萬1000多元的固定存款交給被告。
馬婷在這段期間總共給被告3萬6000多元,後來發現被告給她的是空頭支票,被告還用她的信用卡刷了2萬4000多元,才知道這全是騙局。被告至今未償還她一分錢。
一對情侶被騙12萬元
這些案件中,被騙最多錢的是一對中國籍男女朋友吳坤和張芝瑤,共被騙12萬9900元,被告事後償還部分款項。
根據案情,吳坤涉嫌欺騙被捕。張芝瑤找被告幫吳坤“打官司”,給了他5萬1500元。吳坤保釋出來後,多付被告1萬元。
被告騙吳坤他與查案人員、控方和法庭安排好,只要吳坤償還6萬1900元,那控狀會撤銷。
吳坤向在中國的父親求助,父親要查看法庭文件,被告恐嚇如果不按照指示,吳坤的保釋將被撤銷。吳坤最後說服父親拿出錢來。被告也騙吳坤他要住院,騙吳坤給他6500元醫藥費。
被告在2015年8月19日被捕,同月26日被控。(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