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賄賂行爲在新加坡曾是一種生活方式。四五十年前,人們似乎已經認命,不管什麽事都要給有關者一點好處才能辦好。
退休調查員黃怡裕(74歲)1972年加入貪汙調查局時,這樣的貪汙情況還未得到改善,上至高官下至雜役,都有收受“咖啡錢”或“紅包錢”。
他舉例,當時的郵差在商店街送信時,會根據紅包錢決定服務素質:給錢的,信件就整整齊齊送上門,沒給錢的,信件就隨意亂丟。一些商家自然不滿,便向貪汙調查局舉報。
黃怡裕奉命前去觀察情況,當場逮捕一名收兩元紅包錢的郵差。
他說,這名50來歲郵差當下痛哭流涕地向他下跪求情。“我想放過他,可是我的職責不允許我這麽做。”
曾是助理局長的黃怡裕之後曾偵辦不少大案,像我國至今賄金數額最高的貪汙案——公用事業局前副總裁崔漢添涉1385萬元賄賂,但這些大案對他的影響力,遠不及那區區兩元紅包錢。
他說:“賄金數額不多的貪汙案,恰恰反映政府取締貪汙的力度,不論大魚或小魚,都照打不誤。”
在貪汙調查局服務近40年的孫仁寶(62歲)則記得,在1999年負責帶領調查32名工商保安警員涉貪的案件。
孫仁寶指出,包括行賄者在內,接受調查者不下100人,所以局裏出動所有三四十名調查員錄口供和查閱文件等。
他說,縱使涉貪者收的都是小錢,但是涉及人數衆多,如果不加以控制,可能致使賄賂習性在本地滋長。“有關機構後來采取措施,防止收咖啡錢的事件再次發生,這也是我們樂見的。”
孫仁寶約七年前退休,但獲當局重新聘用,目前是調查培訓組高級經理。
談到新一代調查員面對的挑戰,黃怡裕和孫仁寶都認爲,顛覆性科技時代到來,意味著調查員也須掌握一定的科技能力,以防有人企圖通過科技手段瞞天過海。
此外,貪汙調查局行動管理(外勤與槍械)主任蔣國興(45歲)說,案件有時會牽涉海外,因此需要與各國相關單位保持良好關系。
全國職工總會前主席、人民行動黨前議員彭由國前年6月在泰國曼谷自首,蔣國興負責前往當地押送對方回國。
他說:“彭由國當年可說是叱咤風雲的人物,要不是政府實施鐵腕政策打擊貪汙,他也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