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故居●爭端
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夫人林學芬及她的律師事務所在李光耀訂立的最終版本遺囑中扮演什麽角色,林學芬及其事務所是否在過程中有利益沖突,受到李顯龍總理的質疑。
李顯龍總理在宣誓聲明的部分公開內容中提到,李光耀在2012年11月訂立的第六版本的遺囑中給了李玮玲相對李總理和李顯揚較多的遺産份額,這在約一年後成爲李顯揚和李光耀之間的談論課題。
2013年12月16日,也就是李光耀最終版本遺囑訂立之日前一晚約7時,林學芬發電郵給李光耀並抄送李顯揚和幫忙訂立李光耀第一至第六版本遺囑的柯金梨,並在郵件中附上李光耀2011年訂立的首份遺囑。該版遺囑中,李光耀三個子女將平分遺産,與第六版本遺囑中的安排不同。
李顯揚在不到半小時後回複電郵,指聯系不上柯金梨,並提出不等柯金梨,改由林學芬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擬寫遺囑和安排簽字和見證。
李總理說:“我不清楚李顯揚或林學芬如何嘗試聯系柯金梨……也不清楚李顯揚爲什麽認爲這件事情必須緊急處理。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他建議讓他的妻子,顯然是利益相關者的一方,與她的合夥人准備新遺囑。”
李總理也指出,林學芬在8時許,在李光耀還未回複前就再次發電郵說,她的律師樓同事雷安智已准備好遺囑。“在41分鍾內,林學芬已辦妥新遺囑的准備工作,並安排讓她的其中一名律師等候(李光耀)執行這份遺囑。”
李光耀在9時許同意按照李顯揚的建議,並在隔天簽署新遺囑。李總理說:“李顯揚和林學芬在2013年12月16日和17日這一連串關于最後遺囑的擬定和簽署的電郵往來當中,沒有抄送李玮玲和我。”
李總理進一步指出,2015年4月12日宣讀李光耀遺囑的會議上,林學芬主動說李光耀要求她准備最後版本遺囑,但她不想親自參與,因此找來她律師事務所的吳裕慶,負責准備最後版本遺囑。而同樣在場的雷安智則隨即證實,他是最終版本遺囑的其中一名見證人。
李總理在宣誓聲明中說:“這不禁給我形成這一切都是經過彩排的印象,當時我想,爲什麽他們要做出這些言論,尤其是當時並沒有人質疑最後版本遺囑的合法性……吳裕慶並沒有對林學芬說最終版本遺囑是由他負責准備的說法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