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簽署兩項多邊主管機構協議(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簡稱MCAA),再次確認我國對達成稅務合作國際標准的承諾,這也將爲本地私人銀行業的長期可持續增長提供良好環境。
這兩項協議分別跟財務賬目自動交換和交換企業的國家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s)有關。國內稅務局副局長(國際稅務交流,稽查,間接稅)鄧慧敏昨天在荷蘭簽署了協議。
在第二項協議下受影響的是50個總部設在本地、整體集團營收超過11億2500萬元的跨國企業。
財政部長王瑞傑說:“作爲商業和金融中心,新加坡獲得高度的信任和信心。我們認真看待對稅務合作國際標准的承諾。簽署兩項MCAA將讓新加坡能以更有效的方式,連同‘自動情報交換’夥伴一起推行國際標准。”
目前全球簽署這兩項協議的國家和市場,分別有91個和57個。
財政部發表的文告指出,MCAA已成爲國際認可的多邊合作自動情 報交換的多邊框架協議。根據協議,MCAA管轄區是在雙邊同意的基礎上,跟另一個管轄區達成自動情報交換的關系。
新加坡將遵守這兩項協議的原則和條件,而合作夥伴也必須符合有關條件,分別是:一、具備所需的防範措施,能確保情報的保密性以及避免被濫用;二、在交換情況方面禮尚往來。
通用報告准則(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須遵守的另一原則是所有主要金融中心須具備公平競爭的環境。我國將在明年實施通用報告准則。至于簽署跟國家報告相關的協議,則讓我國能夠有效建立自動交換有關報告的廣泛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