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1年,剛當選的芝加哥市議員詹姆斯·皮維在《芝加哥論壇報》上指出,爲了城市的形象,必須清除所有的“街道障礙”。
他說“障礙”,並不是占道小販、夜市燒烤,也不是廣告牌和社區店面,而是路面上的乞丐。
具體來說,所謂“障礙”,指的是“下拉著眼角和面容悲苦的獨腿人,他們總是坐在街邊讓人往帽子裏丟便士”,或者“在街面上喊‘香……蕉……’的那群人”,還有“帶著兩個生病的孩子的女人,她的孩子就像剛從毛紡廠的梳毛機裏拉出來一樣,亂蓬蓬的”,或者那些“在街角伴著手搖風琴哼哼《莫麗親愛的》的那夥人”。
迅速都市化擴張時期的美國城市,也存在“髒亂差”
不能不說,它並非魯莽,反而是有著缜密的規劃。這看起來很有道理,“不勞動者不得食”,況且,被送到救濟院,這是多大的恩惠呀。
可是,制定這條法律的時候,或許他們選擇性遺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實——這些乞丐原本就是從救濟院跑出來的。
救濟院在歐美的發端挺早,狄更斯的《霧都孤兒》裏也講了救濟院的情況。從救濟院剛誕生的時候起,討論的重要話題就是“誰值得救濟?”寡婦和孩子,不用說,肯定要救濟,真的殘疾人呢,也似乎應該在救濟之列。可身體健全的窮人呢?他們難道不是因爲自己對自己的放縱和不負責,才墮入窮困的嗎?這種人應該救濟嗎?
但這種福利機構缺乏監管,特別容易滋生腐敗。就拿芝加哥來說,1872年,原本規劃的庫克郡的救濟院就是用來收容殘疾人和生活無依者的,不過無論是管理者還是普通市民,無非是求個“眼不見心不煩”,只需要騰出一個地方給他們不想看到的人呆,並不會關心他們生活得怎麽樣。換句話說,要得只是一個“隔離”。那麽,沒監管,罪惡就出來了。
庫克救濟院
首先受到沖擊的是女性,因爲對女性是否合乎標准的限定特別嚴格。不僅是窮/殘,它被擴大到所有“不得體”的女性都要受罰,其中就包括“不雅、肮髒、穿著不得體、庸俗大膽地展示自己”,總之,會導致不當聯想的女性都有問題。
還有移民,他們看起來陌生、似乎意圖不軌;以及新獲得自由的黑人。原本種植園爲了生産要照顧到黑人奴隸的身體健康,可是奴隸制取消以後,黑人的健康情況反而沒人管了,所以看當時的數據統計很有趣,直到1910年以前,黑人的健康狀況急轉直下,甚至當時有人預言,到了2000年黑人會滅絕。那麽這些大量患病的黑人也來到了城市,也理所當然變成了被隔離的目標。于是,篩選到最後,什麽人才是最安全的能在城市裏公開生活的人呢?答案是:白人。他還得體格健壯、會說英語、以及在社會上足夠獨立。
這個情況維持了多久呢?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士兵從歐戰的戰場上回來,缺胳膊少腿,有的還發了瘋。這下,那些原本符合條件的人也變成了異類,何況他們還是其他體面人的孩子、老公和父親。于是,這個法律就執行不下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