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加班是很難避免,適當地加班是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長期大工作量地加班,很容易引起員工的反感,同時也影響工廠離婚有序地發展,盡管加班可以獲得加班費,但是有人面對高額的加班費也不想加班,因爲實在是太過辛苦。
國家出台了上5休2的工作制,是很合理的,畢竟人需要休息,才能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工作,如果一直處于長期疲勞狀態,很可能會讓工作效率下降。這位華爲員工,一個月只有8天的休息時間,他就加班了6天,也就是說在30天內他只有兩天在休息,對于一個正常人來說,這樣高負荷的運轉顯然吃不消。
當然大部分網友對這高額誘人的加班費還是很羨慕的。很多人空有一身力氣卻沒有地方加班賺錢,所以有網友說:“你不想幹,我來幹,我可以加到你們公司破産”。當然這只是玩笑話,但是從側面反映出現在很多人都想拿到高額的回報,卻無用武之地。
各位看官,你怎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