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斌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劉皓然
【環球時報駐新加坡特約記者 辛斌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劉皓然】“百年祖宅紛爭起,遺囑擅改疑雲生”——在剛剛過去的周末,新加坡媒體爆出重磅消息:新加坡律師公會紀律審裁庭表示,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的二兒媳林學芬身爲草擬遺囑律師,不僅與丈夫李顯揚合謀誤導李光耀簽署遺囑,還撒謊並隱瞞證據,行爲嚴重失當,要求將她除名。這一裁決,或許將影響李光耀最後遺囑的有效性,進而決定他的故居歐思禮路38號的命運。
遺囑加劇兄妹不和
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網站24日報道,新加坡李氏三兄妹的“鬥爭史”可一直追溯到2017年:當年6月,李光耀的小兒子李顯揚、女兒李玮玲率先發難,宣布與長兄李顯龍“決裂”。在一份長達6頁的聲明中,姐弟二人指責長兄“忤逆”父親遺願、執意要保留位于歐思禮路38號的老宅,試圖借助父親余蔭賺取政治影響力。二人還強調,父親生前在最後一版的遺囑當中,明確提出要將老宅拆除。
經過近兩年的紛爭,新加坡總檢察署(AGC)于2019年年初發現了遺囑制定過程中存在的不當之處:作爲遺産的受益方之一,李顯揚夫婦本應“回避”遺囑的擬定,而林學芬不但直接參與了第7版(最終版)遺囑的草擬工作,還促成了它的執行。2019年2月,新加坡律師公會對林學芬提出控訴,認爲後者有違職業操守,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達順親自主持了此案的調查與審理工作。上周,法庭對林學芬案進行了審判,當庭判決被告“嚴重違反職業操守”罪名成立,她將有可能面臨罰款、停職甚至剝奪律師資格。
16小時擬定最終版遺囑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24日報道,李光耀生前聘用亡妻柯玉芝的侄女柯金梨爲代理律師,並在後者的協助下先後擬定過6份遺囑,但李氏三兄妹對遺囑內容一直存在分歧。2013年年底,李光耀的健康狀況惡化,不得不加快立遺囑的進程。據法庭文件顯示,他與柯金梨的最後一次郵件聯系發生在12月13日,並就最終版遺囑的擬定提出具體意見。沒想到在16日,林學芬搶先一步爲公公發來“遺囑修改草稿”,而這份草案成爲李光耀的遺囑“最終版”。
調查稱,李顯揚夫婦當時非常清楚柯金梨正在外出旅行、不便對李光耀的郵件進行回複,于是二人抓住這個“窗口期”聯合上演了一出“矯诏事件”。據《海峽時報》形容,林學芬在本案當中堪稱“一手遮天”,從起草遺囑、到尋找見證人,每一個細節都打理得面面俱到。亞洲新聞台批評李顯揚和妻子是“一樣的騙子”:他在李光耀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竭力催促父親盡快簽署新遺囑。最終在二人的推動下,立遺囑的整個進程在短短16小時內便已完成,而當時李顯龍和柯金梨還都蒙在鼓裏。
故居是留是拆?
據法庭了解,這份“僞诏”與先前的版本存在諸多差異;其中最爲顯著的一處改動,是加入了有關拆除老宅的條款。這一款不僅在第6版遺囑中並不存在,也不符合李光耀12月13日對律師柯金梨的囑托。不僅如此,這份草案還加入有利于李玮玲的條款,允許她一直居住在老宅之內,而老宅將在她決定遷出後方予以拆除。
新加坡《聯合早報》稱,在判決結果下達後,林學芬幾乎在第一時間表示不服,聲稱不同意法庭意見,並表示將要實施“有力的回擊”。李玮玲23日在臉書上指責紀律審裁庭判決荒唐,是“又一次改寫曆史的嘗試”。她說:“父親生前非常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爲,對遺囑的簽署擁有決定權。”
新加坡律師蕭錦耀24日表示,如果接下來林學芬被吊銷其律師執照或永久除名,遺囑可以由子女申請無效。另一名律師顔程甯解釋說,假如遺囑失效,家屬就必須接受無遺囑繼承法對遺産的支配,換言之,歐思禮路38號的産權將再被平分。若一方要拆除,就必須在征得另兩人同意的情況下買下産權,否則要交給法院裁決。李光耀的遺囑在2015年獲得公證,當時李顯龍繼承了歐思禮路38號。兄妹糾紛浮上台面後,李顯龍于同年9月以市價把房子轉賣給李顯揚,現在由李玮玲居住使用。
責編:趙建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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