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辛斌 劉皓然】當地時間29日,新加坡最高法院駁回了馬來西亞籍毒販納根特蘭·K·達馬林加姆的“最終上訴”、維持了針對他的死刑判決,這場已經被拖延12年的毒品走私案終于落下帷幕。由于涉及到一名外籍人員的生死,該案件自案發以來一直受到鄰國馬來西亞以及多個國際人權組織施壓,而罪犯本身的智力及精神狀況又長期受到西方媒體的炒作,這些外界壓力對新加坡的國家司法形成了嚴重幹擾,引發了新加坡司法部門及國內輿論的強烈不滿。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29日報道,在經曆了漫長的訴訟過程後,達馬林加姆提起的司法複議申請于本周二被新加坡最高法院直接駁回,意味著這名外籍毒販已經用盡了最後的法律籌碼。與此同時,最高法院還拒絕了達馬林加姆提出的精神評估以及死刑暫緩執行的申請,他有可能將在未來幾日就會被執行死刑。
現年34歲的達馬林加姆爲印度裔馬來西亞人。2009年4月,他將42.72克海洛因綁在大腿上,試圖走私進新加坡,被該國警方抓了個人贓並獲。在審訊當中,達馬林加姆承認了自己的毒品走私行爲,聲稱急需賺錢還債、女朋友的性命也在黑惡勢力的掌控當中。
但沒過多久,這名毒販又翻供稱自己對攜帶的貨物並不知情。不過,這宗毒品案案情明了、證據齊全,根據新加坡的國家法律,達馬林加姆早在2010年11月22日就已經被判處死刑。
初審過後,達馬林加姆屢次進行上訴。2014年,新加坡《濫用毒品法》修正案通過,授予了法院酌情判處毒販無期徒刑而非死刑的權力,這類判決主要針對被告只是充當“傳遞員”,以及“患有精神異常並嚴重損害了其個人對罪行和疏忽負責的能力”。達馬林加姆的律師辯稱,達馬林加姆就屬于新法規定的目標人群,因爲他無法理解自己所做出的行爲。
此後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達馬林加姆的刑期一直拖延到2021年的11月10日。沒想到就在死刑執行前一天,他又被診斷出新冠陽性,再次得以“續命”5個月。
這起案件得到了新加坡國內外的廣泛關注,一些國際人權組織紛紛呼籲新加坡政府“法外開恩”,馬來西亞總理薩布裏去年也曾親自致信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斡旋此事。
達馬林加姆案最大的爭議點在于這名毒販的智商問題。達馬林加姆的律師稱,達馬林加姆的智力水平爲69,低于一般人的85至115,屬于“智障”,且他是在毒販的脅迫下不得已進行販毒——他被威脅稱“如果不從,他的女友將被殺害”,因此達馬林加姆的罪行“情有可原”。
然而這種“智障免死論”引發了網友的廣泛取笑,有人諷刺稱:“他在運毒的時候智商在線,判了死刑突然腦袋就不靈光了……是因爲新加坡監獄的空氣太差,影響到他的大腦了嗎?”還有人調侃:“我就想知道一個智障是怎麽交到女朋友的?”
大法官梅農表示,達馬林加姆一方沒有任何有力證據可以證明他存在心智問題,之前他們提供的所謂“證據”,只是達馬林加姆的律師通過與他進行的短暫接觸而得出的主觀判斷,根本就是在“自說自話”。根據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專家的評估,達馬林加姆案並不具備改判的資格。最高法院的5名大法官一致認爲,即便這名毒販智商水平不高,他也屬于完全行爲能力人:在犯案過程中,他十分清楚自己的行爲已經觸犯法律,同時還想出了藏毒的辦法,之後還進行了“翻供”,這一系列的行爲充分說明他對是非曲直、利益和風險具有非常清晰的認知。另據獄方知情者透露,達馬林加姆看押期間可用英語、馬來語和印度泰米爾語與人進行交流。
新加坡是擁有全球最嚴厲毒品法律的國家之一,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任何走私超過15克海洛因的人都將被判處死刑。新加坡最高法院批評道,達馬林加姆案過度占用了新加坡的司法資源,這是對正當司法程序的濫用。還有法律專家表示,某些所謂的人權組織聲稱新加坡的死刑判罰有違“國際法標准”純屬無稽之談,沒有一條國際法的效力能夠淩駕于主權國家本國的法律之上。
作者:辛斌 劉皓然
來源: 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