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故居●爭端
李顯揚在面簿上載他與部長委員會就故居處理的書信往來,但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的新聞秘書李美霖指出,相關內容是經過篩選且不准確的。
她昨晚發聲明回應李顯揚貼文時說,委員會是于去年7月,就李光耀的遺願尋求李顯揚和李玮玲的意見。一開始,委員會已清楚告訴他們成立的目的和工作範圍,這包括委員會成立的原因、它是向內閣彙報的、將探討的事項,以及爲何李顯揚提供的意見有價值。
出示兩信函 稱委員會只列選項不建議
李美霖附上兩封由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于去年7月27日和8月24日發給李顯揚和李玮玲醫生的信函,指這兩封信函清楚說明幾個要點,包括委員會列出不同的選項給內閣,但委員會不會提出任何建議。
信函也說明,只要李玮玲繼續住在該房子,政府無意爲如何處置房子作出任何決定,而李顯揚在他後來的答複中已確認這點。
“因此,所有相關人士都很清楚,政府不會立即決定故居的處置,而未來二三十年也可能無需做決定。”
她指出,委員會無權決定建國總理李光耀最後一份遺囑的有效性或合法性,而這也已清楚傳達給李顯揚,因爲這是李顯揚和李顯龍總理之間的事。
委員會打從一開始就向李顯揚表明,李顯揚可自願決定是否答複委員會,而李顯揚過後也在去年和今年數次做出陳述。
李美霖說,由于李顯揚是以李光耀的最後遺囑作爲李光耀意願的根本證據,因此在什麽情況下訂立最後一份遺囑成了有關聯的事項。她也說,李顯揚只要委員會專注于有關李光耀意願的部分條款。
當委員會得知李光耀制訂最後遺囑的情況時,也就此尋求李顯揚的意見,同時根據李顯揚和李玮玲的陳述,向李顯龍總理提問。
李美霖說:“不能只因爲李顯揚先生覺得有些問題不便回答,就指委員會濫權或做錯事。”
她說,張志賢今天在國會將有更完整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