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一名奧地利籍男子無視法庭發出的個人保護令,前後三次對前妻動粗,甚至在被捕後保釋外出,仍死性不改,繼續對她使用暴力。其中一次他在德士內抓前妻的頭撞車窗,嚇得她跳車逃跑。
被告格哈特(46歲)昨天承認動粗、蓄意傷人、違反個人保護令等六項控狀,法官判他坐牢六個星期。
罔顧個人保護令虐妻
咖啡店顧客勸架被打傷
被告案發時無業,和前妻鄭秀妮(46歲,譯音)在去年初離婚。兩人育有一名年幼女兒。
2015年12月23日,家事司法法院發給鄭秀妮個人保護令,制止被告對鄭秀妮動粗。
不過,被告無視庭令,去年6月12日下午1時許,他在三巴旺通道的一家咖啡店對鄭秀妮動粗,用手提袋的帶子勒她頸項。
當時,咖啡店多名顧客上前阻止。被告涉嫌揮拳打其中一人的臉部,被指用酒杯砸另一人的頭部。被告過後被捕,並被控上國家法院,他否認蓄意傷害那兩名顧客,要審訊抗辯。他獲准保釋。
11月19日,被告與鄭秀妮見面。兩人喝酒後回到海軍部連路的住家,過後因房子和財務問題吵架。被告拉她的頭發,幾次揮拳打她臉部。
鄭秀妮感到害怕,跑到鄰居家求助。鄰居幫她報警和召救護車。被告再次被捕,過後從警署保釋出去。
今年5月17日,法庭就被告面對的咖啡店傷人事件進行審訊。他在受審期間繼續對鄭秀妮使用暴力。
被抓頭撞車窗
妻女跳德士逃跑
5月28日,被告、鄭秀妮和他們的女兒到度假屋逗留一晚,隔天乘德士離開。被告在離開前喝了三瓶啤酒。
三人坐在後座,鄭秀妮要被告告訴德士司機方向,被告很生氣,與鄭秀妮吵架。被告拉她的頭發,大力抓她左肩膀,並兩次抓她的頭撞車窗。
鄭秀妮非常害怕,立刻打開車門,跳車逃跑。她的女兒跟著跳車。鄭秀妮跑向一名路人,向對方求助。對方報警。
根據醫藥報告,鄭秀妮的左肩膀撞傷,斜方肌(trapezius)有觸痛感覺。
控方指出,被告保釋在外,甚至受審期間,仍然對鄭秀妮動粗,事件都是在醉酒的情況下發生,因此必須判處坐牢。
雖然傷妻案已了結,但被告仍面對在咖啡店蓄意傷人的控狀,案件將在8月間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