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芳 報道
一名男子非法擁有和協助他人販賣野生動物,因無法繳付罰款而被判坐牢31天。
據農糧與獸醫局前天發出的文告,該局在今年1月接獲通報,指有人在網上非法販賣野生動物。
該局因此于2月9日展開突擊行動,並在行動中搜出兩只紅腿陸龜(red-footed tortoise)和一只刺猬,並將它們交由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管理。
農糧與獸醫局隨後盤問涉案的28歲男子亞倫(Aaron Hosea Albert),但他稱自己不是賣家,只是替另一名網上賣家運送這些野生動物。
沒線索追查賣家身份
該局在文告中說:“雖然調查顯示這些動物是遭人走私到新加坡的,但沒有其他可追查賣家身份的線索。”
亞倫早前在非法擁有野生動物和協助他人販賣野生動物的罪名下被判罰款6600元。
但由于他無法繳付罰款,因此由31天的刑期替代。
農糧與獸醫局提醒公衆,在本地擁有或售賣野生動物是犯法的,這類動物可能會散播動物源疾病(zoonotic diseases),因此不適合當寵物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