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撞天橋的拖車載著挖土機,總高度超過4.5米,但其公司沒有申請輔警護送,加上因撞壞天橋,可面對雙重罪名。
這輛拖車前晚在馬裏士他路往湯申路方向行駛時,挖土機的怪手撞上一座行人天橋,導致天橋傾斜和下陷。爲確保公衆安全,當局在事發後漏夜拆除天橋。
事故發生時,拖車因載著挖土機,總高度超過4.5米,須申請警察或輔警護送,但據了解,拖車所屬公司Jin Quan 工程私人有限公司並沒有這麽做。
超過4.5米高的車輛,如果沒有警察或輔警護送駕駛,一旦發生碰撞,初犯者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另加最高2000元罰款,司機也可被吊銷駕駛執照一年。重犯者可被判坐牢最長五年,另加最高5000元罰款,及可被吊銷駕照兩年。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早透過面簿,提醒重型車輛司機在出發前確保吊臂及怪手收好,行駛時留意天橋等道路設施。
司機與雇主被捕
撞壞道路設施者罪名一旦成立,初犯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者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昨天在面簿發文說,57歲的司機阿曼(Noor Khalam Aman)與他59歲的雇主黃文通(Ng Boon Tong),因重型車輛撞擊天橋觸犯交通法令,已被逮捕。司機的駕駛執照也被立即吊銷。沒有人在這起事故中受傷,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建設局受詢時指出,建設局工程師發現天橋在拖車的沖擊下損壞,導致一邊橋梁從中部支撐處移位。專業工程師檢驗天橋的損壞程度後,建議馬上拆除。
爲確保安全及方便施工,馬裏士他路受影響的車道昨晚暫時關閉,拆除橋梁的工程已完工,目前只剩下中間的支柱及兩邊的梯級,車道昨早7時30分重新開放使用。陸交局也籲請公衆避開天橋,改用路面上的人行道過馬路。
住在受損天橋附近的潘永傑(47歲,主持人)受訪時說:“我當時聽見一聲巨響,還看見很多塵埃,起初還以爲有東西爆炸。”他每天都會使用到這座天橋到對面的巴士站搭車,如今得繞路到遠一點的有蓋天橋才能過馬路。
住在麥奈雅路(McNair Road)已有20多年的陸國耀(65歲,德士司機)受訪時說:“少了這座天橋雖然有些不方便,但附近還有交通燈和另一座天橋,影響不大。”(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