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婚姻制度從剛開始對女人完全不利,到如今幾乎平等。如今只要一對成年男女願意,隨時都可以結爲夫妻。如果在婚後過得不順遂,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離婚。
可能正因爲結婚和離婚的成本太低,所以才有那麽多人想著要離婚。不過,並不是所有國家的婚姻制度和中國一樣,同樣是在亞洲,有些信仰天主教的國家,和中國的婚姻制度就完全不同,比如說菲律賓。
那麽,菲律賓的婚姻制度又是怎樣的呢?
圖片來源于網絡:菲律賓地理位置
國家弱小,注定得不到穩定的自主權,光是西班牙就統治了長達300多年的時間,之後又到了美國手裏,曾經還到過日本手裏,不過後來統治權再次回到了美國。
一直到1946年,菲律賓才得到美國的同意,宣布獨立。菲律賓在行政上得到獨立以後,依舊和美國保持非常親密的關系,並且長時間接受美國的改造。
奇怪的是,菲律賓心甘情願接受美國進行改造,卻偏偏沒有接受美國的宗教信仰,而是與西班牙接近信奉天主教,最能體現的就是菲律賓的婚姻法。
早在菲律賓宣布獨立以前,美國就已經開始對菲律賓進行改造了,說是改造,實際上也就是對這個國家換一種方式,進行文化殖民統治而已。對于美國的改造行動,菲律賓一直都沒有反抗,唯獨在婚姻法方面。
就在菲律賓宣布獨立的同年,政府頒發了新的婚姻法,要求男女一旦結爲夫妻就不可以離婚。而菲律賓之所以會提出這種要求,正是因爲天主教的教義,要求男雙方只要在上帝面前發誓,就不可以再更改了。
圖片:殺掉自己的配偶劇照
除了不離婚以外,菲律賓還支持百姓早婚,女孩子只要年滿12歲,男孩只要14歲就可以結婚了。要知道,中國的孩子在這個年齡,真的只是孩子而已,就算有早熟的,也只有少部分。
在政府的倡議下,誰也不要小看菲律賓的小朋友,說不定人家表面上看是小朋友,實際上卻是孩子他爸了呢。
菲律賓還反對這些“小夫小妻們”避孕,大部分人在婚後都不避孕。因爲在他們看來,避孕也是對不起自己的信仰,孩子在天主教的教義中都是天使,人們不能扼殺小天使的生命。
如果有避孕,就是對生命的不尊敬,如果有誰墮胎,則是在謀殺。雖然沒有說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從道德上講卻是非常缺德的。
個人覺得,不准墮胎還說得過去,如果連避孕都不可以的話,豈不是每個家庭都有很多孩子嗎?再者,每個家庭都生那麽多孩子來,需要承擔多大的經濟壓力呢?
還有,如果一對夫妻在年老或者無法養育孩子的情況下,有了孩子,又當如何處理呢?所以,菲律賓的法律缺乏了一些理性,顯得過于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