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大學高級研究員利用針孔攝像機,在短短兩小時內偷拍至少71名女子的裙底,昨天被判坐牢18個星期。
被告蔡維楓(41歲)是台灣人,案發時在台灣國立中山大學擔任高級研究員,是一名教授,後來離開大學。
案情顯示,被告持社交訪問准證到新加坡旅遊。去年12月17日晚上約7時,被告將針孔攝像機藏在左邊的鞋子,啓動錄像功能,將鏡頭調上,到烏節路的高島屋購物中心尋找目標。
從晚上7時到8時50分,被告在兩小時內偷拍至少71名身份不詳女子的裙底,其中一個錄像長達76秒。上得山多終遇虎,被告在偷拍一名22歲女子時,被對方的朋友發現。她們覺得被告行爲鬼祟,便跟在他後面。
當被告走出高島屋,她們上前質問。保安員過後捉住被告。警方接到報案到場調查,在被告的鞋子搜出針孔攝像機,並發現多個裙底錄像。
被告昨天承認71項侮辱女性尊嚴控狀,律師求情說,被告案發時在大學擔任高級研究員,當時到本地探訪國立大學的同行,商討合作計劃。被告因這起事件,逗留在新加坡近八個月,結果失去工作。
律師說,被告有窺陰癖,因缺乏自制力而抵受不了誘惑才犯案。被告因自己的愚蠢做錯事,付出代價。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犯案,面對很多控狀,這些是加重刑罰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