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法洛昨天承認38項控狀,包括在駕照吊銷期間開車、魯莽駕駛、提供假資料、持刀重傷他人、擁毒和吸毒等。
侯啓祥 報道
男子跟警方玩“貓捉老鼠”,沒持有有效駕照兩次開車與警車展開追逐,另一次被警員截查,拿別人的身份證給警員,沒想對方有毒品的案底,他在搜身時被搜出毒品,最終供出真實身份。
被告法洛(29歲)昨天承認38項控狀,包括在駕照吊銷期間開車、魯莽駕駛、提供假資料、持刀重傷他人、擁毒和吸毒等。法官判他坐牢10年,鞭打14下及吊銷各級駕照四年。
2015年10月16日淩晨,被告在烏節路豪傑大廈用巴冷刀砍傷一名男子海卡爾(26歲)後逃跑。
同月21日淩晨3時,被告開車經過吉真那路一個警方設置的路障,他把車停在30米處。警員要他駛前接受截查,他卻倒退車子逃跑。兩名警員于是駕駛警車追趕。
汽車和警車展開至少五分鍾的追逐,從賀恩路到福士路,路長5.72公裏。被告逆向行駛,四次闖紅燈,最後撞向兀士維隧道的牆壁。被告棄車跑掉。
該輛汽車是被告叫朋友租的,被告當時駕照被吊銷,無法租車。警方在車內找到一把刀子。
警方查出被告躲在廉價酒店,于11月18日將他逮捕,警方在他身上搜出冰毒。被告過後被控,並于去年8月11日獲得保釋。他在保釋期間繼續惹是生非。
同年10月19日淩晨,被告駕駛租來的汽車載著兩名乘客,在丹戎巴葛路與和昌路交界處闖紅燈,兩名警員駕駛警車追趕,被告不停車,猛踩油門逃跑。
約兩分鍾後,汽車行駛約2.14公裏後,撞到岌巴路一個停車場的欄杆,被告立刻棄車逃跑。警方只捉到兩名乘客。
被告之前犯下的案件,由于他在案件過堂時沒出庭,結果法庭于10月20日發出拘捕令。
10月31日淩晨1時許,一組警員在勿洛北3街巡邏,發現被告在附近遊蕩,上前截查被告,指示他出示身份證。
被告擔心被捉,把別人的身份證交給警員,沒想對方竟然有毒品案底。警員搜身,發現他身上藏有冰毒,兩張身份證和一張別人的駕照。警員盤問被告,他最後招認拿給警員的身份證不是他的。他聲稱三張身份證都是他在芽籠撿到。
警員從被告提供的真實身份,查出他是通緝犯,最後逮捕他。警員在他車上搜出冰毒,被告的尿液被送去檢驗後,被驗出含有冰毒成分。
調查顯示,被告是受監督的嗜毒者,須在去年4月7日至明年4月6日之間按時到警署驗尿,但他有21次沒有驗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