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生效50周年。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通過發言人發表聲明表示歡迎。
作爲不擴散和裁軍領域最廣泛遵守的條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于1970年3月5日生效,擁有190個締約方,是防止核武器進一步擴散、促進和平利用核能和推進核裁軍目標全球努力的核心。
古特雷斯表示,在過去半個世紀,《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發揮著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關鍵支柱作用,是核裁軍與核不擴散議程的核心。它爲所有締約方帶來了可觀的安全益處。由于全球幾乎所有國家都是該條約締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軍義務、可核查的不擴散保障制度,以及對和平利用核能的承諾,使得該條約擁有獨特的地位。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10次審議大會將于4月27日至5月22日在聯合國紐約總部舉行。在此次大會上,締約方將評估自2015年以來該條約條例的執行情況,並確定在哪些領域以及通過怎樣的方法來進一步取得進展。古特雷斯呼籲締約方充分利用這次機會,通過推動核武器不擴散與核裁軍來加強國際和平與安全,並加強落實該條約的內容以實現其普遍性。
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無核武器締約國承諾不制造或不以其他方式獲取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核武器締約國則承諾不以任何方式協助、鼓勵或誘使任何無核武器締約國制造或以其他方式獲得核武器及其他核爆炸裝置。條約下的核武器締約國定義是在1967年1月1日以前制造和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的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五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