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擬議在明年把存款保險計劃(Deposit Insurance Scheme)的受保頂額,從5萬元增至7萬5000元。
這意味著如果一家銀行或金融公司倒閉,每名存戶可索回的存款頂限提高至7萬5000元。
金管局昨天發出意見征詢書,征集公衆的意見。
金管局說,這項建議旨在加強存款保險計劃,確保國人在本地銀行和金融公司的存款受到保障。
存款保險計劃上一次修訂是在2011年,當時的受保頂額從2萬元調高至5萬元。
金管局昨天發文告說,存款保險計劃在2011修訂時,全額存款都得到保障的存戶超過90%。然而,隨著存戶的存款額增加,獲得全額保障的存戶比率已減少至87%。
金管局指出,把存款的受保頂額調高至7萬5000元,可使獲得全額保障的存戶增至九成以上,符合國際標准。
存款保險計劃主要針對新元存款,範圍包括儲蓄戶頭、定期存款戶頭、來往戶頭、公積金投資計劃戶頭、公積金最低存款計劃戶頭和退休輔助計劃戶頭等;不受保障的金融投資産品包括外幣存款、雙貨幣投資、組合式存款(structured deposit)等。
本地銀行普遍支持
大華銀行發言人答複《聯合早報》詢問說,金管局的建議對存戶有積極作用,讓他們在存款時更放心。
彙豐銀行新加坡零售銀行與財富管理服務部主管阿努拉格(Anurag Mathur)說:“金管局建議修改存款保險計劃合乎時宜,因爲這反映了本區域日益增長的財富。”
他認爲,這項舉措將爲存戶帶來更大保障,提高他們對本地金融體系及在本地經營業務的銀行的信心。
星展銀行存款及抵押貸款業務部主管林平則認爲,隨著受保頂額調高,所有銀行將因保費增加而承擔更高成本,但他預計這不會對星展銀行開支産生重大影響。
金管局也建議以漸進方式,把存款保障基金總額提高到受保存款0.3%的目標。當局建議把期限從原定的2020年延長至2028年,並調高銀行和金融公司每年支付的保費。
根據存款保險法令,在我國有業務的所有銀行和金融公司都必須是新加坡存款保險公司(Singapore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簡稱SDIC)的會員。會員機構每年必須支付一筆保費給SDIC作爲保險基金,目前的保費是受保存款總額的0.02%至0.07%。
金管局建議把銀行和金融公司的保費調高到0.025%至0.08%。
公衆可在9月4日之前提出意見,更多詳情可上金管局網站(www.mas.gov.sg)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