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好賭女經理報大工資,多發工資給自己,同時把兩名毫不知情的前雇員當做“幽靈”員工,發薪給他們,錢卻進入她的口袋。
被告溥春春(50歲)一年多內挪用102萬9000余元,並把錢拿去本地兩家賭場賭博。
她日前承認兩項失信控狀,昨天被判坐牢七年又三個月。
法官下判時說,雇主對被告的信任、被告的幹案手法、涉及款款,以及被告的案底都是判刑的考慮因素。
被告案發時在一家工程與石油和煤氣設施建築公司擔任工資經理。她是在2015年7月加入公司後挪用款項。
案情顯示,被告的職務包括處理公司員工的工資,負責公司的銀行戶頭。公司通過“Timesoft”系統協調發薪的工作。該系統只有被告和工資執行員能使用。
被告在系統內竄改自己的工資詳情,索取交通費和培訓費等津貼。實際上她並不享有這些津貼。
此外,被告在系統重新啓動兩名離職員工的戶頭,把他們當做在職員工,發薪給他們。但被告篡改資料,將他們的工資存入她選定的銀行戶頭。
從2015年9月至去年8月,被告挪用100多萬元,她在這段期間的實際工資爲6萬1000多元。被告在2015年7月至8月間則挪用2萬8797元款項。
被告把錢拿去名勝世界和金沙賭場賭博,也用一部分歸還原本向朋友借的賭本。被告至今一份錢都未償還公司。
被告于去年8月辭職後,接任的工資經理發現7月的工資有問題。公司審查賬目,才發現被告挪用款項。
被告有欺騙和僞造文件等案底,控方指出,被告嚴重違背信任,她在一年多內犯案,而且是爲了個人利益,因此須嚴懲。
辛鈉杜萊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很後悔,下定決心戒除賭瘾。她知道錯,希望法官給她機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