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師拉維因蓄意傷人、公共滋擾等四項罪名,昨天在國家法院面控。
48歲的拉維(Ravi s/o Madasamy)被控兩項公共滋擾罪名、一項蓄意傷人,以及一項魯莽或疏忽行爲危及他人性命或安全的罪名。
控狀顯示,他在上個月31日上午約10時45分以及前晚約8時10分,在橋南路的馬裏安曼興都廟(Sri Mariamman)裏對他人使用侮辱性言語。
他也被控在本月8日,于雅達輝購物中心(The Adelphi)七樓推了律師張媛容,導致她跌倒,右肩疼痛。被告當時也把一個手提包丟向一名男子。
張媛容事發後在面簿貼文稱,她在自己的辦公室外遇到被告和三名體型高大的男子,被告把她推倒在地,並拿起她的手提包、公事包、裝著午餐的袋子和鞋子朝她身上丟擲。
貼文中提到,被告向三名男子謊稱張媛容打他。“我坐在地上是因爲我對他的肢體攻擊感到震驚。他一邊不停咆哮和指控別人,一邊用腳踢(從我手提包掉落出來)散落在走廊上的物品。”
張媛容的同事納庫爾什也在面簿上透露,事發當天較早前,被告曾與三名男子到他辦公室外。張媛容被推倒後,納庫爾什要求被告離開,他指被告不停朝他大聲喊叫,並拿起地上的一個手提包丟過去,打中他的鼻子。
被告還押心理衛生學院
主控官郭逸民副檢察司要求將被告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法官批准所請,案展本月25日過堂。
法官指被告在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狀況評估後,可讓庭上進一步了解其精神狀況。
被告身穿深色方格紋襯衫上庭,他在庭上聽聞法官將他還押心理衛生學院後,發言長達20分鍾,稱自己看醫生正在接受藥物治療。他也稱法官存有偏見,要求法官自行退出這起案件。
主控官指,盡管被告稱自己已經接受藥物治療,然而情況並沒有獲得改善。他補充,被告昨早出庭前,要求警員帶他去拿藥的過程是“徒勞之舉”(wild goose chase),警員在他家中和診所都沒有找到他所要的藥物。
被告在庭上聽聞法官將他還押心理衛生學院後,發言長達20分鍾,稱自己看醫生正在接受藥物治療。他也稱法官存有偏見,要求法官自行退出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