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律師拉維被指在印度廟辱罵人、擅闖律師事務所和蓄意傷害一名女律師,他在接受精神評估後,昨天獲准保釋候審。
不過,他得接受控方提出的條件,即不能在面簿或社交媒體貼文;不能騷擾和侮辱他人,也不能通過別人或其他途徑騷擾和侮辱人。
此外,他也不能攻擊、動粗和傷害他人,或犯下其它罪行。
被告拉維(48歲)表示接受這些條件,法官准他以2萬元保釋,案展本月28日進行審前會議。
法官提醒拉維,如果他再犯,法庭將撤銷他的保釋。
拉維在2006年被診斷患躁郁症(Bipolar Disorder),並在那一年被吊銷執業執照一年。去年,他被令兩年內不准申請執業執照。
拉維于6月30日被控上國家法院,並在本月12日被加控後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狀況評估。他由蕭錦耀律師代表。
雖然獲得保釋,但據了解,拉維昨天並沒有保釋出去,相信應該會在今天保釋。
拉維面對的七項控狀,分別在6月、7月和8月犯下,其中一項指他蓄意傷害女律師張媛容,把她推倒在地上,另一項指他用手提包丟向一名律師納庫爾什。兩項指他在橋南路的馬裏安曼印度廟(Sri Mariamman)裏辱罵人。三項指他與一名男子賴友添(譯音)共謀擅闖珍珠大廈的Eugene Thuraisingam律師事務所。他被指一次用螺絲起子撬開玻璃門底下的鎖頭,兩次用螺絲起子擰開鐵螺絲後進入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