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組屋公共停車場,卻實行兩種收費方式,讓駕車者既可使用停車固本支付停車費,也可選擇到電子付費區停車。
建屋發展局計劃盡可能在所有組屋停車場改用電子停車系統(Electronic Parking System,簡稱EPS),但一些原本使用停車固本付費的停車場卻基于空間限制,無法全面改爲電子付費,以致出現了同個停車場、兩種收費方式的情況。
其中一個停車場位于義順環路第236座至第242座組屋附近,這個露天停車場在約一年前安裝了電子停車系統,開始按分鍾計算停車費。
不過,令居民感到奇怪的是,這個EPS起落杆並不是直接設在停車場出入口處,而是在入口處左轉後約50多米外的地方。
這麽一來,這附近七座組屋的293個停車位就“一分爲二”,實行不同的收費制。其中有約三成的停車位保留固本付費,其余七成則改爲電子付費。但它們的停車費是一樣的,每半小時六角。
建屋局受詢時解釋,上述停車場之所以有兩種收費方式,是因爲第236座和第239座組屋之間的停車場出入口處空間有限,不夠地方安裝EPS起落杆。
發言人指出,根據防火安全條例,安裝EPS系統不能妨礙消防車在緊急情況時的行動。在一些地方,若在停車場入口裝置EPS起落杆會影響消防車行駛,例如入口太窄及無法擴建,當局就不能在停車場安裝EPS。
據知,防火安全條例規定停車場入口道路須至少寬四米,而義順這個停車場入口則寬六米,如果來回兩個方向的道路各裝置EPS起落杆,兩邊的道路寬度都不足四米,加上兩旁都設有店鋪,沒有辦法加寬道路。
八成組屋停車場已裝EPS
建屋局透露,除了上述停車場,還有另外六個停車場也因類似情況而實行兩種收費方式。
它們位于義順22街第290座及第292座組屋、後港8道第643至第646座/第649至662座/第665至667座、德惠巷第135至138座/第141至142座及145座、芬維爾路(Fernvale Road)第437座、盛港中路第270座,以及盛港西道第439座。
建屋局從2004年開始在停車場安裝EPS,目前在所有約2000個組屋停車場中,約1600個(80%)已裝有EPS。
發言人說:“我們將在可行的情況下,在所有停車場逐步裝置EPS。如果基于空間限制而不能安裝,我們將探討其他科技來改善停車運作。”
對于同個停車場有兩種收費方式,受訪居民雖覺得奇怪,但多數人表示這對他們沒有什麽影響。
在義順一家女傭介紹所工作的蔡姓員工(54歲)說:“我買的是停車月票,不論停在哪裏都沒有分別,何況兩邊的停車費是一樣的。”
從義順61街住家開車到義順環路買東西的陳金耀(65歲,教車師傅)很自然地就把車停在電子付費區。他說:“用電子付費比較方便,不用撕固本,車上還剩有幾本停車固本,但很少用到。”
已開發停車應用
在停車場等朋友的鄭金豪(56歲,德士司機)則把德士停在“固本區”。“如果停在電子付費區,過了10分鍾期限,系統就會開始計費,還是停在這裏比較好,反正我人在車上,不用撕固本。”
爲了省去使用停車固本的麻煩,市區重建局和建屋局及政府科技局(GovTech)合作,開發了“parking.sg”數碼停車應用,可讓駕車者以手機等移動設備支付停車費,無需依賴紙制固本。應用會在10月前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