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一個反面案例:
▲MP5沖鋒槍
停止作用(stopping power)
即彈頭使敵對者喪失反抗能力的作用,其中手槍彈對停止作用的更加嚴格,甚至把它列在戰術技術的首位。而不能讓挨了一槍的歹徒還站在那對你瞪著眼等你開第二槍。手槍彈增大彈頭停止作用的重要手段就是使用空尖彈(JHP),在美國各執法機構,如FBI,SWAT或民間。當肌體被空尖彈擊中後,彈頭在肌體內擴張能産生很嚴重的創傷,其最大的永久空腔可達到同口徑全被甲手槍彈的3倍以上,敵對者會因爲劇烈的疼痛和大量失血而快速的失去抵抗能力,如不及時搶救,很快會因失血過多和髒器衰竭而死亡,而且被空尖彈擊中後即使搶救過來,傷口也要長時間才能愈合,如擊中小腿,手臂等部位可造成粉碎性骨折,極易致殘。正因爲空尖彈的致死,致殘性,所以在1899年海牙公約中明令禁止空尖彈,軟尖彈等入身變形子彈用于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但並沒有規定不准用于反恐,執法和狩獵,自衛
事後這兩個國家都在考慮研制新型的大威力手槍,“停止作用”這個概念也就是此時提出來的。這種手槍應該能夠一槍就把敵人擊倒,使中槍者完全不能動彈。最後,美國人研制出.45 ACP口徑的M1911,而英國人則研制了.455口徑的韋伯利轉輪手槍。伴隨著“停止作用”概念的出現,還出現了一個新詞“Manstopper”,這是用來形容能夠可靠地讓人“停止”下來的槍支或彈藥的,比如.45 ACP和.357馬格南彈都是有名的“Manstoppers”彈藥。
停止作用也不等于殺傷力(致死能力),無論中彈者最終是否死亡,總之中彈後迅速喪失活動能力,不能繼續戰鬥或抵抗,這樣把人“停”下來的效果才叫做“停止作用”。(當然,殺傷力超強的武器通常停止作用也超強——都一槍就把人給打死了,難道停止作用還不強?另外穿透力與停止作用也並不一定存在矛盾,而事實上步槍彈的停止作用往往比手槍彈要大得多。
所以殺傷力的大小與永久空腔的大小有很大的關系,但同樣的,對停止作用也有很大的關系。永久空腔越大,停止作用就會越大。至于瞬時空腔對停止作用的影響,便是其中一處受爭議的地方。因爲人體組織是有彈性的,瞬時空腔會迅速恢複的,只留下永久空腔,所以瞬時空腔對殺傷力沒什麽影響。
而彈頭分裂時産生的高速碎片還能增加瞬時空腔撕裂組織和切斷神經的效果,因爲這些碎片實際上是在主要的永久空腔周圍造成許多細小的永久空腔。
戰場上有無數的實例,當士兵被子彈擊中後完全失去戰鬥能力,傷口在流血,看起來似乎是死了,但及時止血和後送戰地醫院後卻能救治過來(所以說直升機投入戰場救護以來,戰爭中的死亡率大大降低了)。
▲步槍子彈産生的空腔效應遠超手槍子彈
心理影響
情感沖擊、懼怕死亡都可能導致中槍者暈厥,美國法醫學界在研究停止作用時,就發現有一些案例中,嫌疑犯被開槍擊中後立刻跌倒昏迷時,但事實檢驗發現子彈只是擊中了不重要的部位,嫌疑犯是“認爲”自己已經被打死了才會暈倒的。
但如果有人非常憤怒,或磕了藥,或嚴重酗酒,那麽同樣的子彈在面對他們時,停止作用的效果會減少,因爲這類人會很容易擺脫被槍擊時的心理沖擊。這跟美國殖民軍在菲律賓面對的摩洛人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