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客工權益的本地民間組織在一份提交給聯合國的報告中指出,我國法律並沒有爲外籍女傭提供足夠的法律保障,女傭薪金低,得容忍艱苦的工作條件,也沒有年假等基本權益。
民間組織“溫情之家”(Humanitarian Organisation For Migration Economics,簡稱HOME)與“客工亦重”(Transient Workers Count Too,簡稱TWC2)在聯合報告中也指出,在現有制度下,女傭難以轉換雇主。
報告說,除非雇主簽署同意書讓女傭轉換雇主,否則女傭只能在繼續爲現有雇主工作和被送回國之間做選擇。“這導致許多女傭必須忍受暴力和被剝削的工作條件。”
新加坡自1995年成爲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締約國。政府在公約下須每四年向聯合國提呈報告,說明改善女性權益的努力與成果。與此同時,非政府組織也會提交獨立報告,爲聯合國的評估提供額外意見,這類報告被稱爲影子報告。
除了HOME與TWC2,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與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等非政府組織也計劃提交有關本地女性權益的影子報告。但據《海峽時報》報道,參與機構因無法達成共識,部分組織退出,報告公布日期因此延後。
爲還中介費 女傭棄休假
本地家庭目前共聘請約24萬名女傭,主要來自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和緬甸等國家。HOME與TWC2在側重女傭境遇的影子報告中指出,女傭被排擠在雇傭法令之外,這意味著她們無法享有同其他員工一樣的權益,沒有工作時長限制,也沒有公定假日、年假與病假。
報告說:“雖然政府立法規定女傭每周有一天休息日,但大多數女傭都沒有休息,她們在雇主施壓下放棄休息日,折換爲現金。這在那些還在償還中介費的女傭中尤其常見。”
報告指出,女傭薪金非常低。根據向HOME尋求援助的女傭,她們月薪介于350元至650元,按每天工作13小時計算,這相等于時薪少于兩元。報告說,女傭容易遭到“長期的經濟剝削”,再加上中介費極爲昂貴,導致女傭受困于債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