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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醉酒鬧事,在地鐵列車上喝酒,並三次掌掴一名女乘客。
被告戈梅斯.羅尼.伯納德(47歲)日前承認一項觸犯酒類管制法令和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法官判他坐牢五個星期。
案情顯示,今年6月23日下午約3時20分,劉燕琴(20歲)在三巴旺地鐵站上了往碧山地鐵站方向行駛的列車。被告在義順地鐵站上車,與劉燕琴同一車廂。
被告過後在車上喝得醉熏熏,大喊大叫,還三次掌掴劉燕琴的左臉頰,用粗話罵她。
列車抵達碧山地鐵站時,一些乘客將被告帶出列車,他過後被警方逮捕。
被告血液樣本被送往化驗,結果顯示他每100毫升血液含212毫克酒精成分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