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相關信息顯示,京東的運營主體,也就是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劉強東卸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
有些人開始有疑問:這波操作代表了什麽呢?
很多自媒體給出了各種各樣的說法,爲吸引流量過分解讀,讓不了解企業經營管理的普通人看起來這是件天大的事……其實,這不過是企業管理經營中的慣常操作。劉強東仍然是京東集團的董事長和CEO,在京東董事會近80%的投票權沒有變化。也就是說法人更換後,既不會影響控制權,也和經營沒有關系。
很多公司的老板都不是法定代表人,並不是說換了法定代表人一家公司就換了經營者。 法定代表人要承擔法律責任,處理繁瑣的事務性工作,如果名下有多家公司,都親自做法定代表人,那光各種工商變更就麻煩死了,所以很多公司老板爲了方便都不去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實,留意一下就會知道,隨著公司發展越來越快,業務做得越來越大。卸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大佬們再正常不過的操作了。比如,馬雲沒“退休”前已經卸任大批法定代表人,現任阿裏ceo張勇也卸任了淘寶等衆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馬化騰卸任了騰訊征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萬達很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是王健林……
這可以說是曆史遺留問題,劉強東必須解決。當年中關村賣光盤的東哥應該也想不到公司發展這麽快,業務涉及這麽多。以前自己當法人,把握大方向,把生意從0開始做起來。現在各種生意做得風生水起,兄弟們也給力,是要給東哥“分擔分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