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駕分居妻子的汽車載女友,開快車被警員追捕,與警員在快速公路展開追逐,一度以180公裏至185公裏的時速飙車,最後汽車與警車相撞才停下。
被告蘇盛智(35歲)過後被控上法庭,但他在2014年4月潛逃,並在約三年後落網,于今年4月從馬來西亞遣送回新加坡。
判監21個月吊銷駕照
被告昨天承認超速駕駛、危險駕駛、駕照吊銷期間開車和擅自駕駛他人汽車等七項控狀,也認下一項指他沒有向服役的民防部隊報到的控狀,法官判他坐牢21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20年。
法官下判時指這是他審過的觸犯公路交通法令案件中最糟的案件之一。
法官說,本案有許多加重刑罰因素,被告棄保潛逃,並且多次在駕照吊銷期間開車。
2013年3月23日,被告到分居妻子的住家探望孩子,在衣櫃發現汽車鑰匙,于是取走鑰匙。
25日晚上7時,被告到停車場開走妻子的汽車去載女友下班。被告的女友住巴西立,他開車沿著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朝淡濱尼快速公路方向行駛。
兩名警員駕駛警車巡邏,測到被告的車速110公裏,超過該路段法律規定的80公裏時速。
警車追趕汽車,被告發現被警車跟蹤,反而立刻加速,以每小時140到150公裏的車速飙車,逃避追捕。
警車最後追上汽車,警員比手勢要他停車,但被告繼續踩油門,以每小時150公裏至160公裏的車速穿梭于車流中。
後來,被告駛入泛島快速公路,突然從最左邊車道轉入最右邊的車道,迫使多輛車子緊急煞車。
被告還繼續飙車,駛入東海岸公園大道。他在車流中穿梭,車速一度高達180至185公裏。兩名警員鳴車笛,但被告還不肯停車。
狂飙車還逆向行駛闖紅燈
被告越開越快,還逆向行駛和闖紅燈。最後看到一輛攔路的交警電單車,還撞過去,迫使警員跳車躲避。
撞倒交警電單車後被告繼續奔馳,最後開到愛德華太子路的停車場,被一輛重型車輛擋路,才不得不放慢車速。
這時,警車已經追到停車場,汽車與警車相撞。兩名警員立刻下車,打開汽車車門,被告企圖反抗,被警員制服。
根據案情顯示,被撞壞的交警電單車修理費估計4448元,警車修理費估計9030元。
警方調查也顯示,被告是民防部隊國民服役人員。他在2009年被征召服役,並且被派到惹蘭巴哈的國民服役訓練學院,但他沒有在2011年11月25日報到,直到2013年3月26日被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