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感覺無聊,竟然作弄人,將牙簽插入巴士座位,結果玩笑開大,昨天被判罰款3600元,並得賠償325.91元損失。
被告林來成(60歲)無法繳付罰款,須坐牢八天代替。
林徑遙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說,他不判被告坐牢,並不是因爲他認爲被告的行爲可以接受或原諒,特別是被告已經是60歲的成年人。
被告案發時是園林景觀技師,今年8月4日清晨6時20分,被告乘搭新捷運第123M號巴士上班。
巴士沿著立達路下段行駛,被告拿出三根牙簽,將牙簽插入隔壁座位,讓牙簽的一端凸出坐墊。
巴士抵達目的地,被告沒有取出牙簽便下巴士。
約6時40分,巴士車長駕駛巴士返回港灣巴士轉換站,檢查巴士時發現座位有牙簽。新捷運過後報警。
被告的惡作劇行爲,導致新捷運蒙受325.91元損失。被告並沒有做出賠償。
案情顯示,被告感覺無聊,想要作弄人,才將牙簽插入巴士座位。被告清楚知道這可能傷害到巴士乘客。
根據調查,事發當天早上,被告到中峇魯地鐵站對面的咖啡店吃早餐,在魚圓面攤拿走三根牙簽。
這不是被告第一次惡作劇,被告于今年7月間三次在乘搭新捷運第123M號巴士時,曾同樣將牙簽插入巴士座位上。
被告兩個月前承認四項惡作劇控狀,他求情說,他要照顧兩個年幼孩子和年邁父母,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說,沒有人在事件中受傷,被告不至于須坐牢,不過被告開這種玩笑,令人反感,也可能傷害到他人。
控方指被告的行爲絕對不能故息,罰款數額必須具有阻懾作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