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有錢有人脈的人爲何不自己創辦公司,而去投資他人公司呢?
(非特別標注,文章皆爲譚浩俊原創)
有人問,很多既有錢、又有人脈的人,不好好地自己投資辦公司,而投資很多別人創辦的公司,難道自己辦公司不是更掙錢嗎,還能當老板,投資別人的公司,至多也就是一個股東而已,這是爲什麽呢?
確實,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現象很多,不僅個人如此,一些大公司也是如此,如騰訊、阿裏巴巴等,近年來也是把大量資金用于投資和收購中小科技型企業。那麽,爲什麽會出現這樣的現象呢?爲什麽他們不自己投資企業,以獲得更多回報呢?
顯然,這是對資本不太熟悉和了解的結果。因爲,投資別人的公司,或者收購別人已經做成的公司,比起自己創業和創辦公司,不僅風險小,而且省心省力省煩惱。
事實也是,與過去相比,現在開辦一家企業,申請一家公司,從程序上看,已經很簡單方便了,只要到市場監管部門輸一下公司注冊或者申領一下營業執照就行,既不要像過去那樣有很多的資金驗資,也不要繳納很多的注冊登記費,甚至創辦初期還能夠免收相關稅費等。而且,多數地方都實行政務大廳一條龍服務,甚至直接網上辦理,十分方便。
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公司申請是容易了,公司經營卻越來越難了。一旦公司成立,煩心的事就會接踵而至,不僅市場競爭十分激烈,而且融資、市場、管理、産品質量等等,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就算有錢和人脈,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也只能在創辦初期有用,一旦創辦成功,後面的事就不知有多少。搞不好,就會出現經營問題,不僅賺不到錢,而且會讓投資的錢打了水漂。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案例實在太多太多。
相反,如果拿錢去投資其他公司,只要把公司的情況了解清楚,把被投公司的創始人、老板了解清楚,把投資企業的産品和技術情況了解清楚,把被投資公司的市場情況分析清楚,好投的就投,不好投的就不投。因此,選擇的余地很大。自己投資創辦公司,可沒有任何可選擇的,只能一條道走到底。
退一步講,把自己投資公司的錢分成若幹個公司投資,即便部分投資不成功,投資成功的公司也能把投資出去的錢收回來,且回報率比較高。這,就叫風險投資,也叫股權投資。從事資本運作和股權投資、風險投資的公司,比起那些自己投資公司的,回報率要高得多。所以,很多人都喜歡把錢投資到了其他公司,而不是自己創辦公司。
不過,如果這種現象過多,對經濟發展是不利的,對産業升級、經濟轉型、創業創新等也是不利的。需要在政策上,鼓勵更多的投資者自己創辦公司,自己創業創新,自己拓展市場,而不是依仗手中的錢,去摘別人成熟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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