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網 sgcn.com
微信:sgcn_com QQ:1390086
僅面向新加坡招收 | 全日制及在職研究生
華僑大學簡介
– 中國政府重點建設大學 –
–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
– 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 –
– 2018 軟科“中國最好大學排名”百強 –
– 上榜 2020 年度泰晤士新興經濟體大學排名 –
華僑大學(Huaqiao University)直屬中央統戰部領導,是周恩來總理親自批准設立的中央部屬高校,是國僑辦與中央統戰部、教育部、福建省共建的綜合性大學。
(華僑大學廈門校區鳥瞰圖)
學校入選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高水平大學、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外專千人計劃、1+2+1中美人才培養計劃;首批有資格招收外國留學生的單位,香港政府特許的招收副學士升學試點大學之一;CDIO工程教育聯盟成員單位,新中國最早實行董事會制度的大學之一;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優秀等級,博士學位教師比例居福建省第二位。
曆史沿革
華僑大學 1960 年創辦于著名僑鄉福建省泉州市,是中國第一所以“華僑”命名的高等學府。1983 年被確定爲“國家重點扶植的大學”。2017 年學校入選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
辦學理念
華僑大學始終堅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辦學方針,秉承“爲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的辦學宗旨,貫徹“會通中外、並育德才”的辦學理念,爲海內外培養各類優秀人才近 20 萬名,其中超過 5 萬名校友分布在境外各地。
現有在校生 3 萬余人,其中有來自 50 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華人、港澳台和外國學生近 5000 人,是中國大陸擁有境外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
(華僑大學廈門校區)
專業設置
華僑大學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 11 個學科門類,形成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工管相濟、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學校現有國家重點學科、省部級重點學科 41 個,工程、材料科學、化學 3 個學科進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2017 年 12 月教育部公布的全國高校學科評估排名中,學校 16 個一級學科上榜。
國際合作
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國際化特色鮮明。已與五大洲 50 多個國家和地區的 200 多所高校簽署了校際合作協議。學校是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招生院校,在全球設立了 84 個辦事或招生機構。是中國國務院僑辦華文教育基地和教育部批准的“支持周邊國家漢語教學重點院校”。
南洋學院簡介
(南洋學院新加坡校區)
南洋學院(Huada Nanyang College)是在新加坡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注冊的高等教育機構,設立于2013年3月9日,2015年7月30日改組爲中國華僑大學的附屬二級學院。2019年12月31日,南洋學院與華僑大學根據中新兩國教育法令法規,簽署新的合作協議,南洋學院自2020年1月1日起獨立辦學、自主發展,並在新加坡承辦華僑大學研究生層次、本科層次的學曆性教育,成績合格及符合條件的,頒發華僑大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經新加坡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正式中文校名:南洋學院,英文校名簡稱:HNC;ERF(新加坡教育部強制注冊認證/辦學許可)注冊號:CPE Registration No.201306283;並獲得四年期EduTrust認證,證書號:EDU-2-2096。
2015年,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專門複函,表示對設立南洋學院的大力支持。
(時任國僑辦司領導與華僑大學領導在南洋學院調研)
2020年南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僅面向新加坡)
一
招生專業
本學位課程項目由華僑大學主辦,由新加坡南洋學院承辦,由華僑大學成立的新加坡教育中心(STC)負責協調。
專業名稱
獲得學位
學制
所屬學院
漢語國際教育
碩士
3年
華文學院
新聞與傳播
碩士
3年
新聞與傳播學院
金融
碩士
2.5年
經濟與金融學院
二
課程特色
1、全程中文授課。
2、可全日制,也可在職兼讀。
3、參加華僑大學單獨招生考試,南洋學院就讀期間可同時修讀華僑大學課程。
4、由華僑大學派出師資團隊負責授課。
5、符合條件的可同時獲得華僑大學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
6、學曆文憑在中國教育部學信網認證。
7、全新加坡學費最低的碩士學位課程之一。
三
招生條件
基本要求
報名資格
1、年滿21周歲
2、身份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參加報名:
-
具有新加坡國籍的新加坡公民,或持有有效護照的其它國籍人士,且不能同時持有中國國籍
-
華僑考生:考生本人須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並已在新加坡連續居留2年(截至報名結束日),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
-
考生未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新加坡連續5年以上(含 5 年)合法居留資格、 5 年內在新加坡累計居留不少于 30 個月,可參加報名
備注:
華僑生資格認定,以中國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國僑辦的四部委文件爲准;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新加坡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新加坡工作期間,均不視爲華僑。
只持有中國護照者,必須掃描下面的中國國家移民局APP(目前只用于安卓系統有) 。報名的學生先登錄這個APP,下載5年內的出入境記錄,和預報名表一起交來。需要使用中國手機號注冊,做實名認證。
3、學曆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獲得中國政府和新加坡政府承認的學士學位及以上學位;獲得中國政府和新加坡政府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入學當年度 9 月 1 日,下同)或以上,以及中國政府和新加坡政府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備注:
在中國大陸取得的學曆須爲國民教育序列。新加坡本地私立學校大專學曆(DIPLOMA)須經南洋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核,並通過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認證。
四
報名流程
1、報名包括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兩個環節。
2、現場報名:
2020 年 5 月 25 日前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南洋學院進行現場報名、面試。經南洋學院面試合格,且審核確認基本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繳納報名費用;南洋學院協助考生向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辦理報名材料文件的認證,認證費用由考生承擔。
3、網上報名: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由南洋學院協助考生登錄華僑大學“港澳台僑及外國留學生研究生報名系統(hdyjs.hqu.edu.cn)”進行注冊填報並上傳相關的報名文件資料。
4、材料清單:
– 個人有效護照(若爲中國公民移民海外的,還須出具注銷中國國籍相應證明);
– 最高學曆/學位證書及成績單(若由中國大陸高校頒發的文憑須出具中國教育部學信網學曆認證報告);
– 華僑考生須提供5年內(截止報名結束日)在新加坡的合法居留證件,以及由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出具的認證書(中文版,須注明已在新加坡連續居留時間及實際累計居留時間);
– 華僑考生在中國國家移民局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查詢並下載個人在過去 5 年出入境記錄電子版;
– 個人出入境記錄表(由南洋學院提供版本);
– 考生法律責任聲明書(由南洋學院提供版本)。
五入學考核及錄取
1、入學考核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2020 年 6 月初由華僑大學在新加坡開展相關的筆試和面試。綜合考核後,擇優錄取。
2、符合條件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不符合錄取條件的,由南洋學院另行通知。
3、錄取結果在華僑大學網上報名系統可以查詢,並公布在華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s://grs.hqu.edu.cn)港澳台僑留板塊。
4、錄取考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到南洋學院辦理學生報到手續,及簽署《新加坡教育部學生合約》以及其它相關入學文件,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學費。
5、南洋學院各類課程在讀期間,符合華僑大學研究生入讀條件的,可申請同時修讀華僑大學研究生課程。
六報名及學習費用
1、報名費:1500元新幣。
經南洋學院初審後,基本符合條件的,由南洋學院通知繳納報名費;如經華僑大學審核不符合錄取條件的,退還 1000 新幣報名費;其它任何情況下,報名費均不予以退還。
2、南洋學院學費標准
專業
學費標准
(新幣)
學費總額
(新幣,2 年合計)
漢語國際教育
7,500元/年
15,000元
新聞與傳播
9,500元/年
19,000元
金融
10,750元/年
21,500元
說明:南洋學院課程費、報名費均已經包含 7% GST 新加坡政府消費稅;根據新加坡教育部規定,由南洋學院負責在收到課程費後 5 個工作日內,購買強制學費保險,保單由保險公司直接發至學生電郵地址。
3、在南洋學院就讀期間,同時修讀華僑大學課程,需要學生支付華僑大學學費。華僑大學學費標准見下:
專業
學費標准
(人民幣)
學費總額
(人民幣,全程合計)
漢語國際教育
8,000元/年
24,000元
新聞與傳播
22,000元/年
66,000元
金融
20,000元/年
50,000元(2.5年)
4、學費繳納安排
– 南洋學院學費繳納:第一次費用于收到錄取通知後,在簽署新加坡教育部規範文件《學生合同》後繳納。第二次費用于第二學年開學前十天繳納。
– 華僑大學學費繳納:學費按學年繳納,繳納時間爲每學年開學前十天。由學生按華僑大學收費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直接繳付至華僑大學中國境內指定銀行賬戶。
5、其他相關說明
學習期間,學生返回華僑大學本部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授課、校友活動、學術活動、論文指導老師雙選、論文開題、論文中期檢查、論文答辯、畢業典禮等),交通及食宿費用均由學生自行承擔。
七授課方式及安排
1、開課時間
2020年10月(暫定)
具體日期以當年度教學計劃安排爲主
2、授課時間
每月集中授課 5 天(25 課時)或依據教學計劃安排
3、授課地點
原則上在新加坡南洋學院授課,部分課程依據教學計劃安排到華僑大學校本部授課。
4、教學內容安排
原則上第一學年完成所有面授課程的教學;第二學年起進行課題研究、交流活動、畢業論文撰寫及答辯。
5、有效時限
碩士研究生學習最長期限不超過 5 年
八學籍與學業證書
1、學籍注冊
正式錄取的研究生由華僑大學根據既定工作程序在中國教育部學信網予以注冊學籍。
2、南洋學院研究生文憑
研究生在完成首兩年學習計劃後,經考試合格的,由南洋學院根據新加坡教育部的規定,頒發給《南洋學院研究生文憑》。
3、華僑大學研究生畢業證書與碩士學位證書
研究生在學制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應修學分,完成其他培養環節,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並通過答辯和重複率電子檢測,達到畢業要求,可獲頒發畢業證書。達到華僑大學授予學位相關規定要求者,可申請授予學位證書。
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在中國教育部學信網注冊認證。
十咨詢聯絡
南洋學院地址:5 Sennett Road,Singapore 466781
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87156789
南洋學院官方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