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六旬火爆輪椅叔,在兩個月大鬧同一條街的兩家咖啡店,飙髒話、丟椅子、砸酒瓶,因魯莽行爲危害他人性命的罪名,被判坐牢七周。
在淡濱尼81街出了名的火爆輪椅叔卓開南(63歲),曾于2017年因瞪眼風波當衆摔破酒瓶酒杯,被控蓄意傷人和行爲魯莽危害他人罪,認罪後被判坐牢三周。他當年受訪時曾說:“我以後不會亂發脾氣。”
去年12月21日下午,火爆輪椅叔(右圖白衣)鬧事後,驚動警員到場。(檔案照)
事隔兩年,他又因大鬧咖啡店被控上法庭,面對三項魯莽行爲危害他人性命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根據案情,去年12月21日中午12時57分左右,被告在位于淡濱尼81街第820座組屋的咖啡店喝咖啡。一名咖啡店的員工不慎撞到他,導致咖啡灑在輪椅上。被告要他道歉,對方認得他,知道他的壞脾氣,不加理會,轉身離開。
被告不滿,對著員工飙髒話,兩人發生口角,對方也不想跟他吵,再次離開。豈料,被告竟到咖啡店擺放空酒瓶的角落,拿起兩個空酒瓶“備戰”。
咖啡店員工走靠近他時,兩人又再吵起來。員工抛下一句“你可以你就站起來,不要在這裏吵”,讓被告感到侮辱,憤而拿起手中的酒瓶往地上砸。
事隔不到一個月,今年1月13日下午3時26分左右,被告在同一條街位于823A座組屋的咖啡店再度鬧事。被告不知何故突然向一名攤主要回約半年前給的100元。兩人談不攏,被告拿起塑料椅子往攤主丟去。
攤主及時閃開,被告陸續拿空酒瓶丟向攤主,直到警方抵達後才停止。
已經嘗試改
求法官輕判
火爆輪椅叔認罪,卻在聽到或被判監刑後說:“我坐輪椅,心髒又有問題,怎麽可以坐牢?”。
主控官指被告曾犯過相同的罪行,並指出被告在第一次被捕後又再犯,因此必須嚴懲,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七周。
被告聽到或被判監刑後,直問“我坐輪椅怎麽可以坐牢?”、“我心髒有問題可以坐牢嗎?”。
法官反問:“你上一次坐牢,不也是坐著輪椅進去的嗎?”
被告求情指自己已經嘗試改變,被欺負時也不再發言,希望法官能輕判。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七周。
截肢後變敏感易怒
火爆輪椅叔曾是德士司機,2015年因“血液不循環”截肢,自此靠輪椅代步,但也變得敏感易怒。
被告早前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說,他原本駕德士爲生,2010年小中風後就沒有再工作,2015年因“血液不循環”而截肢。
單身的他獨居,有一個交往20多年的女友,這些年來靠援助金及家人的幫助過活。
2017年,被告指一名74歲阿伯對他瞪眼嘲弄,用輪椅將阿伯撞倒,再用輪子碾傷他。保釋期間,他又在咖啡店和一名67歲老漢發生瞪眼風波,當衆摔破酒瓶酒杯。
當時,義務代表被告求情的律師林慧敏曾說,被截肢後,他無法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對外人的眼光格外敏感,總以爲他人在嘲笑他,出現憤怒管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