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理工大學學生在宿舍偷拍女同學裙底,被捕後在保釋期間又跟蹤偷拍17歲少女,被判坐牢七周。
被告陳秀才(譯音,26歲)早前承認偷窺和擅闖罪,案件6月24日下判。法官宣判後,被告通過律師表示有意上訴。
被告患有偷窺症(voyeuristic disorder),但法官指病症不影響被告的自制能力,也沒有導致他犯案。
代理律師希望法官以改造爲主要判刑考量,判被告罰款即可,但法官指被告對少女犯下嚴重罪行,案件也有加重刑罰的因素,不能輕視這些事實。
律師也指被告犯案後咨詢心理醫生,並接受超過一年的心理治療,顯示他下定決心改過。根據判刑框架,法官認爲被告的罪行應判坐牢10周,但考慮到被告有心改過,最終判處被告坐牢七周。
一名南大生因偷拍女同學和一名17歲少女的裙底,被判坐牢七周。(檔案示意圖)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10月19日傍晚第一次幹案,地點是南洋理工大學校園內的某座宿舍。
被告的女友和受害者(20歲)都住在宿舍,他當時到宿舍找女友時,在一樓看見穿著紅裙的受害者,便一路尾隨她直到三樓的電梯口。
被告趁受害者等電梯時在她身後蹲下,並開啓手機的錄像功能對准受害者的裙底。受害者感覺不對勁,轉過身來發現被告的舉動後,立刻找校園保安報警。
校方通過電眼錄像識別被告的身份,被告隔天被捕,但獲得保釋。
獲保釋四個月後再犯案
四個月後,被告在回家路上看見一名穿著校服的少女時,又忍不住沖動,決定偷拍她的裙底。
2021年2月25日下午,被告和少女同搭電梯上樓時,故技重施蹲下並把手機伸向少女。
少女感到有人觸碰她的大腿,便轉身向被告大喊,但被告沒有回應。少女的父母事後陪她報案,被告在3月1日再度被捕。
控方指出,兩名受害者案發時分別在宿舍內和回家路上,她們在這些場所應該感到安全,但被告卻在這時幹案,應當嚴懲。
被告目前以2萬元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南大:被告暫時停學
南大發言人回複zaobao.sg詢問時指出,被告目前仍是在校生,但暫時停學,案件結果出爐前也不准進入校園。
被告被判刑後,校方的紀律理事會(Board of Discipline)也會對他的案件進行審查。
校方事後也給予涉及事件的人協助。發言人指校方嚴正看待所有不當行爲,違例者將被判處紀律處分,包括暫時停學或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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