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數次僞造銀行轉賬記錄向多家公司租車租公寓,甚至欺騙友人聲稱能幫他購買便宜的機票,涉案總額超過15萬元。
被告伊姆蘭(41歲)在短短半年內多次行騙,至少五次僞造數額介于8000元到3萬元的轉賬記錄,涉及總數額15萬8421元。
伊姆蘭面對造假、欺詐、無牌駕駛以及沒有購買第三方汽車保險等24項控狀,前天被判七年預防性監禁,以及吊銷各級執照一年。
案情顯示,伊姆蘭今年4月向一家租車公司租車,卻沒有錢付租金,就使用改圖軟件僞造銀行轉賬記錄,之後將圖片發送給對方謊稱已付錢,成功租到車。
伊姆蘭接著在6月和7月向其他租車公司謊稱自己是律師事務所職員,並以同樣的手法僞造轉賬記錄,成功租到車。
伊姆蘭也被發現在今年5月向一家公司租一間公寓,以相同手法聲稱已經支付2萬2000元的三個月租金,成功入住公寓。
庭上揭露,伊姆蘭案底累累,從16歲起犯下欺詐、無牌駕駛以及沒有購買第三方汽車保險等罪名,曾在2000年和2002年坐牢,2004年和2010年則被判改造性監禁。
案情也顯示,伊姆蘭曾在今年2月向有意到曼谷旅行的友人謊稱認識虎航公司職員,能夠替他買到便宜的機票。
友人信以爲真,將1890元交給伊姆蘭,請他爲家人和朋友購買機票。
伊姆蘭事後將僞造的購買機票記錄發給友人,並告知對方在出發前一天先到樟宜機場皇冠假日酒店入住一晚,還欺騙他說已支付酒店費用。
友人是在隔天退房時,才發現兩間客房的753元費用尚未支付,機票也是假的,而伊姆蘭當時已經失去聯系。
主控官指出,伊姆蘭幹案累累,促請法官判他預防性監禁。
法官下判時指伊姆蘭“聰明、具有說服力並懂得操控他人”,但求情時並未流露絲毫悔改,只是抱怨失業後生活困難,母親又不幸離世,而父親也需要他的照顧。
因此法官勸被告今後好好反思,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