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審核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致力于打造一個沒有種族歧視的社會。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譴責任何因種族、膚色、世系、國籍或種族而出現的種族歧視行爲,並規定締約國消除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
我國于2015年10月19日簽署這項聯合國公約,並在今年11月27日審核通過公約。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昨天發文告說,政府將同利益相關者合作履行這項公約的義務,並加強我國社會和諧。我國明年將就第一份締約國報告征詢公衆意見,以爲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的定期審議做准備。
文社青部長傅海燕說,我國自獨立以來,一直在多元種族社會的基礎原則上建設國家,必須繼續有意識地在多元化社群中培養相互尊重和理解。
她說:“任何形式的種族歧視在新加坡都無立足之地。我們鼓勵大家盡一分力,使新加坡成爲所有種族、宗教和背景的公民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