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貝盈 報道
開瑪莎拉蒂跑車涉嫌撞傷交警後棄車逃跑的男子,昨天上午因非法放貸還恐嚇放火燒屋,面對多六項控狀。
上個月17日晚約9時18分,被告李成言(33歲)在勿洛水池路沒系安全帶開跑車,被交警攔截時竟猛踩油門撞人,把交警拖行約100米後,在九公裏外棄車逃跑,並躲進朋友家。隔天早上,被告在國家法院面對一項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的指控。
今年7月,被告已因私自改裝跑車排氣系統被判罰款、吊銷駕照九個月,跑車也被扣留三個月。上周五,他因此被加控在駕照吊銷期間開車。控方當時也在庭上透露,警方發現他可能還涉及其他罪行,如網上賭博、其他交通違規行爲和非法放貸,繼續還押接受調查。
昨天上午,控方再對他加控六項罪名,其中三項騷擾控狀指他在今年5月22日至7月20日期間,以發送短信方式騷擾兩人。
另外三項加控罪狀指他在今年7月到8月期間,也就是駕駛執照吊銷期間,欺騙租車公司員工以及在無照和沒有車險的情況下開車。其中一條控狀指他在今年7月6日深夜約12時零6分,在宏茂橋10道第414座組屋,向一家豪華轎車租車公司的員工謊稱自己持有有效第三級駕照,租下車輛長達29天。另兩項新控狀則顯示,被告于今年8月4日在邵氏路上無牌駕駛,而且是在沒有車險的情況下開車,違反了交通法令。這意味著被告已不止一次無牌駕駛。
如果抵觸防止騷擾法令控狀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若欺詐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
被告從上月18日被控後一直被還押警署,他昨天獲准以2萬元保釋,但每周一必須向調查人員報到,且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主控官表示可能還會加控,因此要求將案件展期三周。
被跑車撞傷的交警當時身上多處擦傷,受到很大驚嚇,一度感到動彈不得,留院觀察幾天後已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