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7個網友私信我,告訴我他被解雇的時候,我想…… 可能開始了所謂的裁退風潮。這7個網友當中,5個人在馬來西亞、1個人在中國、1個人在新加坡。
5個是WP、2個是PR。所以,我幾經思考,做了相當多的研究,下筆寫了這篇“被解雇應該怎麽辦”,但我衷心希望只供參考,你不會用到。
根據人力部(MOM)于4月的調查中顯示,接下來2個月內,有23%雇主打算裁員,29%雇主考慮減薪。我這可不是危言聳聽,畢竟MOM不是無的放失。
新聞背景:
先來讓你明白基礎。根據雇傭權益,雇主和員工都可以終止服務合同;雙方都必須遵守服務合同中規定的終止條款和條件。
終止的原因可能是:
1. 員工辭職了。
2. 雇主解雇員工。
3. 合同條款已到期,例如項目或合同期限完成時。
[備注:雇主不能拒絕員工辭職。員工有權在任何時候辭職,完成離職通知期,或向賠償離職通知補償金,代替通知書。而雇主禁止員工離職是違法的。]
(新加坡人力部)
無論是辭職還是被解雇,只要雇傭合同裏指定了離職通知期,那就必須履行離職通知期,或支付賠償金以代替通知。當然,只要雇主和員工雙方同意,也可以免除離職通知。
很重要的是,終止信(Termination Letter)是強制必須的。無論是辭職還是被解雇,都得采用書面方式。如果你沒有收到解雇信,請你的雇主給你一份,否則你依然被視爲該公司的員工。
辭職信不需要理由,解雇信也一樣。只要有履行離職通知,雇主就無需提供解雇理由。如果你想知道原因,可以聯系公司管理層或人力資源部門。
如果雇傭合同未指定離職通知期,這不代表你可以立刻辭職或立刻被解雇,所需的通知期取決于員工服務年限。
服務少過26周 —- 1天通知
服務超過26周但少過2年 —- 1星期通知
服務超過2年但少過5年 —- 2周通知
服務超過5年 —- 4周通知
重申:如果合約上有注明離職通知,必須以合約爲准。
如果你認爲自己被雇主無理解雇,你應該在你受雇的最後一天算起,1個月內向TADM提出索償。
但是,何謂無理解雇?
1. 以基于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婚姻狀況、家庭責任或殘疾的歧視性理由而解雇你。
2. 爲了剝奪員工的福利或權利而進行的解雇,例如剝奪員工的産假福利。
3. 爲了懲罰行使雇傭權的員工而進行的解雇,例如該員工向TADM提交與薪資相關的索賠,雇主在調解訴求後解雇該員工。
最應該注意的是,勞資政三方推出“關于不當解雇的三方准則”(Tripartite Guideline on Wrongful Dismissal)。
根據其中第7點,由于員工和雇主均有權在接到通知的情況下,按合同終止雇傭關系。因此,履行離職通知的解雇不被認爲是無理解雇。
如果你需要TADM的協助/咨詢意見,你可以上網預約時間:
https://appointment.tal.sg/tadm/
相關人士會撥打你所提供的手機號碼,與你取得聯系。(另外,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公司處于破産、司法管理或清算狀態,你不能向TADM提出索償。)
(圖源:新加坡人力部臉書)
長篇大論之後,這裏有幾個我網羅的重點:
1)簡單來說,老板可以炒你鱿魚,但他必須履行離職通知或以賠償金取代。比如你辭職需要一個月notice,老板炒你也需要一個月通知或賠你一個月薪水。
2.1)如果老板拒絕根據合約賠償你或給你通知,你可以向MOM求助。MOM已經恢複部分運作,因爲辭職/解雇而衍生的爭議問題,他們現在就能給予咨詢服務。
2.2)如果你是被無理解雇,我建議你三管齊下,一邊跟TADM做出預約,一邊跟MOM申訴,一邊向外籍勞工援助中心求助。據悉,從“立案、調查、協調、判決”,需要數個月,甚至可能長達數年。所以你要抱著長期抗戰的心理准備。不過切記,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不缺席。當然,你要明白什麽是無理解雇,你可以參考截圖中的模擬情況,這些例子都很實用。
3)爲了不耽擱時間,你可以在這段期間繼續找工。一般而言,cancel了WP七天內你必須出境。但現在covid-19的問題,恐怕你能出不能進。你前雇主可以幫你延長Speciall Pass至一個月。如果他拒絕幫你延長,你可以向MOM求助,要求延長Special Pass。但如果申請不果,也只好收拾包袱離開了。切記,逾期逗留是非法的。(值得一提的是,S Pass & E Pass被cancel後,能繼續逗留30天)
4. 只要找到新工作,你新公司可以幫你申請原則性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和Work pass。受批准與否,由MOM決定。
我這裏有番話,你聽了深思:
因爲新冠疫情的關系,許多公司很難繼續維持正常運作,所以一些公司不得不解雇冗員或減薪。解雇和裁員不同,大規模裁員是需要賠償裁退金的,但很遺憾政府只能建議雇主給裁退福利,卻沒有強制他們這麽做。而且,按規定,取消外籍員工的工作准證,不算是裁員。
以現在的局勢來看,公司裁員或減薪的對象,應該都會是人目前不在新加坡的員工,或者老板覺得“可有可無”的員工。撇開無理解雇的可能性,我相信一個不可多得的有價值員工,老板是不會把解雇的念頭打在他/她身上的。如果你聽了這番話覺得刺耳,沉澱心情後好好想想,我們是做分內事,還是做好分內事。
所以,在爭取權益之余,也想想怎麽提升自己。在哪個國家都好,最不缺就是人力,因爲每個國家都有本地人、都有PR,還可以引進各國外籍勞工。我們必須時刻居安思危,進修提升自己。畢竟,學到的知識技巧技術學問,都是自己的本錢。共勉之。
(來自面子書群組《走,新加坡》管理員Sammi Si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