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網紅”醫療險高速發展滿4年後,萬衆期待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長期醫療保險産品費率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于2020年正式發布,引起各大保險公司關注,短期內各保險公司就關于如何應對市場變化,如何開發設計産品,是否要進入長期醫療保險領域,又如何提高業務管理品質等等一系列問題進行深思和探討。
然而就在保險公司蠢蠢欲動並開始報備長期醫療産品時,市場又不斷地傳來“降溫”的消息,是監管態度轉變了嗎?我不這麽認爲,鼓勵開發長期醫療保險是順應公衆的呼聲,也是在跟國際接軌,監管其實不願意看到系統性風險的發生,也許我們可以解讀爲監管希望保險公司投入更長的時間進行戰略研究,拿出成熟解決方案後再開發長期醫療險,而“先汙染,後治理”的策略在長期醫療保險身上並不一定奏效,中國保險業也賭不起這樣策略的嘗試。另外國外發生過的一些活生生的案例也是對我們一個最好的借鑒。
今天小編特地給大家帶來新加坡長期醫療保險的運行邏輯,以此引發國內長期醫療保險發展的深思。
新加坡是一個多元文化移民國家,促進種族和諧是政府治國的核心政策,新加坡以穩定的政局、廉潔高效的政府而著稱,是全球最國際化的國家之一。常住人口約500萬人,雖然國家人數很少,但新加坡醫療保障系統因其全面高標准的保障在國際上還是贏得了很大認可。新加坡的醫療體系之所以聞名,主要受益于新加坡政府主導搭建的覆蓋全民的S+3M基本健保制度(MediShield Life)和高覆蓋率的個人綜合終身型醫療保險(IntegratedMediShield Life)。
新加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經過30年的發展,成功建立了新加坡特色的S+3M四層醫療保障體系。第一層保障是政府補貼(Subsidy),最高可以給到基本醫保保費80%的補貼;第二層保障是個人醫療儲蓄賬戶(MediSave Account)主要用于小額理賠以及未來醫療保費和保障儲備;第三層保障是基本健保和商業醫療保險(MediShield+IPs),幫助解決大額醫療費用問題;第四層保障是政府救助(MediFund),主要用于幫助貧困人口。
熟悉中國社保體系的讀者可能看到上圖會感覺比較熟悉,其實新加坡的醫療體系跟中國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類似,主要的區別在于一是中國的社會醫保是職工和城鄉分類保障,待遇與繳費挂鈎,基金分別建賬、分帳核算的“現收現付制”體系,而新加坡醫保並未有如此分層。二是新加坡約七成的基本健保(MediShield Life)是由指定的商業保險公司代爲經辦,而中國的商業保險公司主要經辦業務還集中在職工大額補充和城鄉居民大病醫療範疇,並未過多介入到基本醫保的經辦當中。三是在最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將慈善和醫療互助納入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可以預見未來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會更加多樣化。
但不可否認的一個共同點是:中國的社會醫療和新加坡的基本健保均爲保障終身的“長期醫療保險”,並且無論參保人的既往症史如何均可參保。 新加坡基本健保(MediShield Life) 新加坡基本健保開始于1990年(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始建于1998年)。期初的基本健保僅保障至90歲,且報銷比例僅有80%-90%。由于醫療費用的高速增長,新加坡居民的醫療負擔越來越重,在2015年新加坡政府決定加強基本健保的保障力度,一是將保障期限擴展至終身;二是提高保障年限額;三是降低自付比例至3%-10%之間。 基本健保的保費可以100%使用醫療儲蓄賬戶的資金支付。 目前基本健保覆蓋新加坡全部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不論是否有既往症均可參與其中,基本健保由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管理局(CPF)統籌管理,主要針對的是在公立醫院B2和C類病房産生的大額住院費用和指定特殊門診醫療費用(比如透析和癌症化療等)。這與我國基本醫保僅保障社保定點醫院普通部的醫療費用相似。
跟中國社保相比,新加坡基本健保有個小特點,就是即使選擇去高級病房或私立醫院,治療費用也可以被基本健保報銷,只是報銷比例會小很多。另外新加坡基本健保還設置了較爲複雜的次限額和分項限額,這點跟中國基本醫保存在一定差異。基本健保非本文介紹重點此處不再贅述。 個人綜合型終身醫療保險(Integrated MediShield Plan) 新加坡個人綜合醫療保障開始于1994年,截止2019年個人綜合型醫療保險是由中央公積金管理局批複的7家商業保險公司在運作,新加坡居民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保險費的支付能力來自願投保。一經投保即默認參保了基本健保,綜合醫療保險的保費包含了基本健保部分,即商保代爲收取基本健保的保險費。
當理賠時,被保險人可以直接找商業保險公司進行,屬于基本健保部分的理賠,商業保險公司會跟跟中央公積金管理局進行結算。可以理解爲商業保險公司經辦了對應的基本健保部分,但並不承擔風險。目前約有68%的新加坡居民投保了個人綜合型醫療保險,這個投保率遠遠高于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的覆蓋率。
截止到2019年11月1日,額外商業醫療保障由四層不同保障水平的産品組成,用來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和適應不同消費者的支付能力。
標准保障(提供B1級別病房) – 主要保障住院和特殊門診責任,對于B1級別病房費用,免賠額2500新幣,90%賠付。31-40歲大概在360-400新幣不等。
B1級病房保障計劃 – 在住院和特殊門診基礎上,擴展了住院前後門診,重大疾病和重大器官移植術等多種責任,免賠額和賠付比例與標准保障一致。31-40歲大概在360-420新幣不等。
A級病房保障計劃 – 保障可以擴展至A級病房,分項限額或年限額都有所提升,免賠額提升至3500新幣,賠付比例90%。31-40歲大概在390-480新幣不等。
私立醫院保障計劃 – 保障可以擴展至私立醫院,分項限額或年限額會進一步提升,免賠額和賠付比例與A級病房保障計劃一致。31-40歲大概在450-720新幣不等。
此處敲一下黑板:以上保障存在包含關系,比如購買A級別病房保障計劃,選擇去B1級別病房,保障同B1級病房保障計劃,但如果選擇去私立醫院,那麽醫療費用只會認可一部分(50%-70%之間)。
新加坡長期醫療此處值得一提的特點:稅優+儲蓄賬戶+産品形態設計相對統一
新加坡政府允許在一定的限額內使用醫療儲蓄賬戶資金支付額外商業保險保障部分的保費,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爲新加坡政府給予綜合醫療保險“稅優”政策;
商業長期醫療保險搭配醫療儲蓄賬戶,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保費的長久可支付性。這兩點其實跟我國2016年推出的“稅優健康險”比較相似,只是我國的稅優健康險覆蓋人群比例相對較小。
經營商業長期醫療險的保險公司是需要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管理局(CPF)批准才可;
所有經營長期醫療保險的公司至少需要開發一款保障相同的標准版長期醫療保險産品;
在標准版的産品基礎上,各家公司可以進行調整和升級,但保障項目和範圍基本上相似,只是在保障限額上會有所區別。
附加醫療保險(Riders) 即使擁有了綜合醫療保險,也難以避免免賠額(Deductible)和自付額(Copayment)的醫療負擔。因此,2006年保險公司開始推出綜合醫療保險的附加險,用于報銷免賠額以及自付醫療費用部分,但這個附加險的保費必須以現金形式購買,不能用醫療儲蓄賬戶支付。
這個附加險不僅將綜合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提升至100%,另一方面還擴展了個人綜合醫療的保障範圍(比如中醫治療和緊急治療等)。在新加坡會流行一句話叫“人可以死,但不可以生病”,主要是因爲新加坡醫療費用確實比較昂貴,所以雖然附加險的保費比較高,但一經推出便成爲爆款。即使在2018年政府要求附加險必須至少有5%的自付比例的設計下,每年依然會有10萬新單銷量。截止2019年約35%的新加坡居民擁有醫療附加險。
再次敲黑板:醫療附加險提高了醫療保障水平,贏得了市場掌聲,但同時也成爲了新加坡醫療發展矛盾的主要源頭,正可謂“成也醫療附加險,敗也醫療附加險”。具體原因會在下一篇文章中重點分析。
最後用一張圖描述新加坡醫療體系制度發展曆史
新加坡以其醫療保障全面高檔,保障期限長(終身保障)以及保費相對低廉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在國際上享有名譽。自制度建立醫療也獲得了全民的高度認可與支持,縱觀過往,可謂是一個成功的案例值得研究學習。然而25年過後,新加坡的醫療保障制度的矛盾也逐漸顯現,總結下來主要是保障長期可持續性和保費長期可支付性的矛盾,2016年新加坡商業醫療保險出現全面虧損。25年快速發展帶來了榮譽,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然而凡事有失便有得,經過過去兩年的不斷探索,商業保險公司貌似找到了解決矛盾的突破口
主要參考:
1) Ministry of Health官方網站;
2)新加坡醫療項目專家研究小組HITF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