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妻女名字設立空頭公司,讓同謀用來“承包”上市房地産公司的“幽靈工程”,承包商協助同謀騙取公司超過1000萬元的工程款,獲利56萬余元買車買房。他昨天認罪,法官將在明年3月下判。
這名承包商是王翁光(59歲,Wong Weng Kong),專門承包油漆和鋼鐵工程,他名下沒有公司,但以女兒名字注冊了一家公司,方便自己開單收費。
被告在2011年至2015年之間犯案,東窗事發後面對50項共謀欺騙和轉移贓款的罪狀,案件涉及款項達1014萬元,他從中獲利56萬4304元。
控方以其中10項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昨天認罪,法官將在明年3月下判。
根據案情,被告的同謀包括時任上市房地産公司聯合工程的子公司UE ServiceCorp資産管理女副總裁李琳達(39歲),以及另一名叫陳益基的公司經理。
李琳達和陳益基從2009年開始串謀,由李琳達虛設“幽靈工程”,再由陳益基“投標”,李琳達過後又批准外包工程和簽發工程款。收到款項後,兩人五五分賬。
在之後的幾年裏,兩人又多找了幾個人“協助”他們欺騙,被告就是在2011年被陳益基“招募”的。
被告先用女兒的公司名字去“競標”騙錢,2013年至2014年又再利用妻子和女兒的名字,另外注冊了五家公司,交給同謀幹案。
每一筆簽發下來的款項,被告可獲得其中10%,他前後獲得56萬4304元。
2011年9月20日,被告和妻子在淡濱尼貸款買了一間組屋,隔年7月31日又貸款購買車,他用騙來的錢償還部分貸款。
李琳達今年9月被判坐牢14年,她已提出上訴。
其余同夥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的階段。(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