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傭因智障女子聽不懂她的指示,又沒把被單折好,竟動怒對她動粗。電眼拍到女傭在五分鍾內,多次抓住智障女子的頭搖晃,抓住她的頸項賞耳光,導致她跌倒受傷。
被告拉爾(24歲,Lal Ven Tluang)來自緬甸,她被控三項蓄意傷害智障女子的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加以提控,她昨天(12月19日)認罪後被判坐牢四個月。受害人是一名25歲的智障女子,是新加坡智障人士福利促進會(MINDS)的學員。
被告受雇于智障女子的母親,在案發的三四個月前到受害人義順環路的組屋住家幫傭,和她同睡一個房間,負責照顧她。
案情顯示,今年7月29日早上6時,女雇主起身後發現女兒的眼睛、臉頰、手臂、大腿和臀部出現一些淤傷,女兒也申述頸項疼痛,但說不出到底怎麽受傷。
女雇主留意到,女兒對被告有些恐懼。
女雇主質問被告,被告聲稱不知情。
女雇主查看家中的電眼,赫然發現被告在當天清晨5時20分至25分的五分鍾內,抓起女兒的頭部用力搖晃,再抓住她的頸項一連打了她的臉頰幾次,最後當女兒在整理床鋪時,被告又拿起枕頭,打女兒的臉,並推她導致她跌倒。
女雇主向女傭中介投訴,隔天報警,同時也帶女兒驗傷,所幸傷勢不嚴重,多處淤青。
被告承認對智障女子動粗。她說因爲智障女子聽不懂她的指示,教她穿胸罩時又沒專心聽,後來發現她沒折好被單就生氣地把她推倒。
主控官指智障女子是名弱勢者,事發時只想幫忙把床鋪整理好,卻遭被告動粗,促請法官判監至少四個月。
被告求情說,她已知錯,要向雇主和小雇主道歉,承諾日後不再犯,請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