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的建屋發展局物業管理經理,泄露機密資料給《海峽時報》女記者,觸犯官方機密法令,昨天被判罰款2000元。
女記者日前接獲警方嚴厲警告
被告黃漢源(25歲)面對一項抵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他昨天在國家法院認罪後接受判刑。《海峽時報》記者戴佳淩(29歲)日前則已接獲警方的嚴厲警告。
控狀指被告于今年5月31日至7月16日間,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把建屋局簡化轉售交易計劃的資料泄露給戴佳淩。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3月在“Coffee Meets Bagel”手機交友應用程序上認識戴佳淩,成爲朋友後,平均每兩周約見一次,他也知道戴佳淩的記者身份。
今年5月31日,當天過生日的被告與戴佳淩相約喝酒慶生,幾杯下肚後,被告提及建屋局在籌備一項簡化轉售交易的計劃,詳情包括縮短轉售交易時間,以及改變估價程序等。戴佳淩問被告她可否報道新計劃,但被告表示這屬于機密資料,不可以見報。
7月16日,戴佳淩通過手機短信詢問更多詳情,被告一一答複,並透露當局也會設立新的一站式轉售平台。
隔天,建屋局接獲消息,得知戴佳淩發電郵給新加坡測量師與估價師學會,詢問關于簡化轉售交易計劃。18日上午,建屋局也收到類似電郵,戴佳淩在電郵中針對該計劃提出非常具體的內容。
由于這些內容尚未對外公布,當局懷疑有人泄密,並在7月27日報警。建屋局一直到10月19日,才宣布將在下個月1日推出全新的一站式組屋轉售平台。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爲對建屋局造成不便,導致當局得提早對外公布計劃。事情曝光後,被告曾嘗試向建屋局隱瞞他與戴佳淩的關系。
代表律師鄭佳榮求情時指出,被告認識戴佳淩時,其實希望能和女方有進一步發展,之後也漸漸對她産生情愫。
被告過後在庭外向媒體坦言,自己犯下了一個“誠實的錯誤”,他對戴佳淩卸下心防,說出不該透露的機密資料,但他從沒想過這些資料會見報。
建屋局發言人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當局嚴厲看待任何未經授權披露信息的行爲,並將對黃漢源采取適當的紀律行動。黃漢源目前已被暫停職務。
《海峽時報》總編輯: 公司與記者共同承擔責任
《海峽時報》總編輯兼報業控股英文、馬來文與淡米爾文媒體集團總編輯華仁·費南德斯昨天針對這起案件表示:“這是媒體業困難的一天。”
他指出,官方機密法令涉及面非常廣,涵蓋所有與政府相關的信息,新聞工作者都必須遊走于這個困難的地域。
在這次的事件上,他強調公司與記者共同承擔責任,他說:“我們全力支持所有代表報章做事的新聞工作者。同樣地,我們給予記者戴佳淩支持,她是在主管的支持下爲報道搜集資料。”
1992年,本地曾發生一起涉及媒體記者的泄露官方機密案。當時《商業時報》在官方數據公布之前,刊登一則關于新加坡第二季度經濟增長初步估計的報道。事後,時任報章總編輯丹尼爾(Patrick Daniel)與記者詹姆士(Kenneth James)分別被罰款4000元與3500元。另有三名涉案者被治罪,包括當時出任金融管理局經濟處處長的副總理尚達曼被罰款1500元。(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