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獨立以來,國會特權委員會召開至少七次聽審會,其中六次涉及已故工人黨前秘書長惹耶勒南。
根據資料,上一個聽審會是在1996年。
當時四名民主黨代表在國會醫藥津貼特選委員會上提供不確實數據,企圖誤導國會和公衆,時任衛生部長楊榮文因此向當時的國會議長陳樹群投訴四人的言行藐視國會並違反國會特權。
四人在聽審會供證後,特權委員會向國會發表報告書,獲國會通過;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博士被罰2萬5000元、副主席黃漢照的罰款爲1萬3000元、研究與策劃小組主任古納蘭的罰款爲8000元、而助理秘書長關汝經則被罰5000元。
另六次的聽審會都因工人黨前議員惹耶勒南的言行不當而召開,一次在1982年,另五次在1986年到1987年之間。
1982年,特權委員會只對惹耶勒南藐視國會的行爲提出警告;1987年1月和5月,特權委員會在裁決惹耶勒南藐視國會和違反國會特權的罪名成立時,也令惹耶勒南分別繳交2萬6000元和1萬2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