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月至去年11月,共有118個組屋單位因屋主面對財務困難,而由銀行在轉售市場上抵押逼售。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在國會透露上述數據,回複議員顔添寶(宏茂橋集選區)口頭詢問,即過去五年有多少個組屋單位因屋主無法償還房貸,導致組屋必須通過抵押逼售(mortgage sale)或拍賣出售。
此外,在同一時期于公開市場上轉手的組屋當中,有6%(5465個單位)的轉售價低于當初用公積金償還房屋貸款以及累計利息的總額。
黃循財表示,建屋發展局不會向屋主回購組屋,也不會記錄要求把組屋賣回給建屋局的屋主名單。他指出,屋主只要達到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簡稱MOP),便可在公開市場上轉售組屋。該局不參與轉售過程,僅在官網提供相關信息助買賣雙方順利完成組屋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