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來獲取身份的事情,在新加坡算是不陌生的。但可以說,挺久沒聽到過類似的案件。
但,少也不代表著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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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更讓人驚訝的是,原來這種假結婚並非都是那種兩人自發做的事情。甚至還有預謀有組織?!
具體怎麽個情況,咱們來看下~
兩新加坡男子
安排假結婚獲罪
兩個38歲的新加坡男子,在8月4號和12號的時候分別被控上法庭,原因是組織安排新加坡男人和中國女人之間的婚姻。
來源:ICA
其中一個化名爲永盛的人,被判處32個禮拜坐牢和3000新幣罰款,另外一個化名君聯的人同樣被判處32個禮拜,以及2000新幣罰款。
32個禮拜,其實也就8個月時間。
但其中永盛因爲傷警,所以額外被判處多12個禮拜的牢獄刑罰。也就是說他總共要在監獄裏度過11個月時間。
這樣看的話這個刑罰其實不重。
來源:ICA
據調查,永盛曾經在2015年底的時候介紹一個42歲的中國籍女人張鳳羽(化名)來新加坡。
當時張鳳羽用的是陪讀媽媽的資格,拿的是長期探訪准證。
不過張鳳羽想要更多,她告訴永盛就算她兒子完成學業了,她也還是想繼續留在新加坡。
于是永盛就開始爲張鳳羽籌劃了。
來源:todayonline
他著手安排起了假婚姻,張鳳羽自己要支付1萬8000新幣作爲酬勞,另外永盛自己也拿了3000新的押金。
同時,另外一個同夥君聯也找到了目標對象。是一個44歲的新加坡男人,來加入這場假結婚,而這個新加坡男人可以拿到8000新。
2016年7月11日,這場預謀的結婚還真成了。
在他們注冊結婚成功以後,張鳳羽給了君聯1萬新幣並且表示,只有在她的長期探訪准證以“配偶”的名義成功延期後才會給剩下的5000新。
不過明顯,這想法還是給泡湯了。。。
2017年3月16日,這個新加坡男人和張鳳羽被ICA抓到。
2017年8月1日的時候,新加坡男人被判處6個月的牢獄刑罰。而張鳳羽則是在2018年3月2日被判3個月牢獄。
而永盛跟君聯這兩個牽線的,是分別在2018年7月26日跟2019年1月30日的時候才抓捕到的。
根據新加坡法律,非法安排或協助結婚來拿到移民資格的,最高罰款不超過1萬新幣,牢獄不超過10年,或者兩者並罰。
來源:ICA
從描述來看,永盛算是個“狠角色”。
因爲參與到這場結婚騙局裏邊的前後共有4人,而永盛到最後才被捕,而且抓捕的時候據說還襲警。。。
ICA在報告的末尾還特別強調,對于類似的犯罪情況,比如假結婚來獲取身份這種,會繼續調查(而且還鼓勵匿名舉報)。
不過攤開來看,這起結婚交易裏也就是圍繞著身份跟金錢展開的。
身份跟金錢的誘惑力還是蠻大的,但因此入獄的話貌似有點不劃算?
椰友們怎麽看呢,可以到 留言區 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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