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腳羊,一個難以從字面理解的古怪詞語。但很多人或許對此並不陌生。隨手在網上檢索一下“兩腳羊”或者“雙腳羊”,都能找到很多介紹兩腳羊這個詞的自媒體文章。總結這些文章對“兩腳羊”的解釋,大概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兩腳羊,是指一種可以吃的人。在我國十六國時期,北方遊牧民族掠奪漢人女子,作爲軍妓和軍糧,白天殺之吃肉,晚上淫之取樂。因被奴役的人就像被圈養的羊一樣而得名。兩腳羊的存在,反映了十六國時期北方漢族人民悲慘的生存狀況。
然而,這樣的說法,其實是錯誤的。雖然中國曆史上的確曾經出現過兩腳羊,十六國時代也的確是一個極其悲慘的流血時代,但網絡上流傳的關于兩腳羊的文章,普遍存在誤導讀者的曲筆,讓人對兩腳羊和十六國時代産生了極大的誤解。
消除這種誤解,還原曆史真相,既必要,也迫切。
一、對“兩腳羊”的誤解現狀
1、官修正史資料中鮮見“兩腳羊”的描述
實際上,正史資料當中,是找不到“兩腳羊”這個詞的。筆者以“兩腳羊”和“雙腳羊”爲關鍵詞檢索了《資治通鑒》、《晉書》以及《宋史》(兩腳羊的最早記載其實在宋朝)全文,都找不到相關的記載,更找不到與之相關的那些駭人聽聞的細節描述。
2、“兩腳羊”最早記載于《雞肋編》
現可找到最早出現“兩腳羊”此詞的書籍,是南宋初年莊綽所著的《雞肋編》。此書中所載內容,多爲名物考辨、民風民俗、本草方藥、工藝制造、時局時政、傳聞逸事等等,是官修正史之外的重要曆史資料。其中關于兩腳羊的記載,原文如下:
而自靖康丙午歲,金人之亂,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榛千裏,鬥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價賤于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爲臘。登州範溫,率忠義之人,紹興癸醜歲泛海到錢塘,有持至行在猶食者。老瘦男子,廋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爲“不羨羊”,小兒呼爲“和骨爛”,又通目爲“兩腳羊”。
翻譯成白話,大意就是:靖康之難,金國入侵,許多地方糧價高漲。饑餓的盜賊官兵乃至是平民百姓爲了活命,竟開始吃起人肉。人肉的價格甚至不如豬肉狗肉,肥壯的人,被整身曬幹成臘肉,也不值幾個錢。有個叫範溫的人,在紹興年間帶著人坐船跑到錢塘,有人一路帶著人肉跑到皇帝所在的都城,仍然在吃。老瘦男子的肉,叫“饒把火”;年輕的和女人的,叫“不羨羊”,小孩的則叫“和骨爛”,所有人肉都稱爲“兩腳羊”。
這就是有關兩腳羊最早的記錄。
3、《雞肋編》的描述與網絡流行的“軍糧軍妓說”不符
仔細對比觀察,可以發現,《雞肋編》中對兩腳羊的描述,與如今網絡流傳最廣的解釋,存在著幾點重大差異。
第一,時代差異。
《雞肋篇》白紙黑字地寫明了,此乃兩宋之際的事,並非大部分自媒體文章主張的十六國時期。
第二,吃人者的主體差異。
自媒體文章言之鑿鑿地說,吃人的是“胡人”,即北方的遊牧民族。實際上,《雞肋編》所載,吃人的不止有官兵、盜賊,更有普通老百姓;吃人者也不限于某種某族,從範溫經曆的描述來看,吃人者根本就是逃難的漢人。
第三,被吃者的主體差異。
自媒體文章主張被吃的人都是漢人,但從《雞肋編》的描述中,根本沒法推斷死者生前的種族。更有甚者,有些文章會在標題中強調兩腳羊的主體是沒有反抗能力的婦孺。而《雞肋編》中所載的兩腳羊,實際上是男女老幼均而有之,只是口感不同而有了饒把火、不羨羊等不同的稱呼而已。
第四,名稱的感情色彩差異。
《雞肋編》中,並沒有描寫被吃的人們生前的遭遇,而自媒體文章大多“附贈”了一段將要被吃的女人們普遍會被士兵奸淫的描述。“羊”這個字的感情屬性,被渲染得無以複加,胡人欺淩漢家妻女的不共戴天之仇,漢人手無寸鐵的無奈無助,晉室的無能懦弱,血淋淋的悲慘世界,油然于手機屏幕上。
和這種鮮明的帶有仇恨色彩的描述相比,《雞肋編》明言,兩腳羊和饒把火、不羨羊等生動又恐怖的術語,都是一種“廋詞”。廋(音搜),隱匿也。兩腳羊是一種隱語,是爲了讓人在吃人肉的時候,嘗試麻痹自己以減輕一點心理負擔的委婉說法。在《雞肋編》中,兩腳羊的描述雖然同樣慘不忍睹,但並沒有很強烈的民族對立的仇恨色彩。
以上四點,就是如今由于網絡流傳的自媒體文章誤導而存在的,對兩腳羊這個詞以及其背後的曆史現實的誤解。
我們基本可以肯定,“兩腳羊”既不存在于十六國時期,也不是網絡流傳的那樣具備強烈的民族對立色彩。那麽,十六國時期到底是否存在著與“兩腳羊”相類似的“吃人”情況呢?
二、十六國時期“食人”狀況
十六國時期當然也有吃人的慘劇發生。其實,不止十六國時期,吃人這種事,在整個中國古代史當中,不管哪朝哪代,不管統一還是分裂,都經常發生。在十六國時期,“吃人”的狀況或許比其他時代更慘烈一些。
1、平民相食吃人
戰火紛飛的時代,百姓流離失所,農田無人耕種,亂軍流賊四處抄略,極容易發生因缺乏糧食而吃人的慘劇。案《資治通鑒》的《晉紀》部分,即公元265年至420年之間,“人相食”的記載共九次。平均算,大概每十多年就會發生一次大型的人吃人慘劇。
平民之間人相食,大多因饑荒引起。史書對這類吃人事件的記載一般都很簡略,如:
既而洛陽饑困,人相食,百官流亡者什八九。
又如:
曜攻陷長安外城……內外斷絕,城中饑甚,米鬥直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太半……
再如:
中原大亂。因以饑疫,人相食,無複耕者。
雖然讓人難以接受,但可以說,在十六國時期乃至于整個古代中國,吃人,尤其是百姓之間相互人吃人,是很常見的事。諸如這種“人相食”的狀況,都不是胡族針對漢族而吃。
2、軍隊殺人吃人
近似于自媒體文章描述的那種軍隊殺人而食的情況,在十六國時期也是現實存在的。《晉書·苻登载记》载:
是時歲旱衆饑,道殣相望,(苻)登每戰殺賊,名爲熟食,謂軍人曰:"汝等朝戰,幕便飽肉,何憂于饑!"士衆從之,啖死人肉,辄飽健能鬥。姚苌聞之,急召碩德曰:"汝不來,必爲苻登所食盡。"碩德于是下隴奔苌。
前秦的苻登統軍作戰,讓士兵直接吃被殺死的敵軍。這種行徑讓人聞風喪膽,姚苌就以“你再不來就要被苻登吃完了!”的話來嚇唬碩德,使之歸順。
需要注意的是,苻登軍隊吃人的情形,同樣與自媒體文章描述的不盡相同。苻登軍吃的是在戰場上斬殺的敵軍,並不專門俘虜百姓來吃,更不專挑漢人來吃,更沒有關于奸淫婦女的記載。
3、石邃吃人
十六國時期,與自媒體文章所述的吃人事件最接近的,應當爲後趙國的太子石邃吃人。《晉書·石季龙载记上》载:
又內諸比丘尼有姿色者,(石邃)與其交亵而殺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亦賜左右,欲以識其味也。
石邃和有姿色的尼姑交媾後將其殺掉,與牛羊肉混在一起煮食。石邃的故事大概就是如今網絡流傳的兩腳羊故事的原型。但石邃的故事還是與兩腳羊故事有出入。首先單從史料無法判別被殺的人到底是否漢人,縱使她們都是漢人,這也只是統治者個人的殘暴行徑,遠沒達到胡人軍隊普遍地奸殺漢人而食肉的嚴重程度。
雖然在十六國時期裏,吃人是司空見慣的事,但各種吃人事件依然無法和自媒體文章描述的“兩腳羊”百分百地符合。爲什麽關于十六國時期的兩腳羊傳說會流傳甚廣?這就與這個時期人們的生存狀況存在著極大關聯。
三、十六國時期胡漢軍民的艱難生存狀況
1、殺戮無處不在的黑暗時代
不可否認,十六國時期確實是一個充滿殺戮的黑暗時代。晉室傾頹,五胡入主中原,百二十年間,朝代叠起,攻伐不斷,戰亂、饑荒甚至屠殺無處不在,死者不計其數。史書中,毫不缺乏這樣的記載,如:
自兵興六十馀日,戰鬥死者近十萬人。
張方入京城,大掠,死者萬計。
甯州頻歲饑疫,死者以十萬計。
苟晞追擊汲桑,破其八壘,死者萬馀人。
及漢兵覆關中,氐、羌掠隴右,雍、秦之民,死者什八九,獨涼州安全。
像以上這樣的例子,不乏因漢人內部互相攻伐而引發的慘案,這些案例在史書中隨處可見。稍微對曆史有點興趣的人都能猜到,在這樣的時代裏,發生吃人事件,是極爲可能的。十六國時期的混亂,爲兩腳羊事件的被曲解和謬傳提供了最基本的必要條件。當然,僅僅如此是遠遠不夠的。兩腳羊在流傳中被曲解,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十六國時期尖銳的民族矛盾。這一點,在十六國當中的後趙、冉魏的故事中體現得尤爲明顯。
2、後趙、冉魏時期大動亂與“兩腳羊”曲解的聯系
後趙是羯人石勒建立的,而羯族正是俗稱“五胡”之中的北方遊牧民族之中,漢化程度較低、又跟漢人矛盾較深的部族。在晉朝衰敗以前,羯和其他遊牧民族人民,時常被漢人奴役,後趙開國之君石勒的親身經曆印證了這一點。《晉書·石勒载记上》载:
會建威將軍閻粹說並州刺史、東嬴公騰執諸胡于山東賣充軍實,騰使將軍郭陽、張隆虜群胡將詣冀州,兩胡一枷。勒時年二十余,亦在其中,數爲隆所驅辱。
遊牧民族人民被司馬騰當作貨物一樣販賣,兩個人被押在同一個枷鎖,任人侮辱。正所謂,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石勒起兵建國後,爲奴的羯人突然翻身爲主人,統治漢人,胡漢之間矛盾和沖突日益尖銳,最終引致血腥的相互屠殺。《晉書·石季龙载记下》载:
(冉)闵知胡之不爲己用也,班令內外趙人,斬一胡首送鳳陽門者,文官進位三等,武職悉拜牙門。一日之中,斬首數萬。闵躬率趙人誅諸胡羯,無貴賤男女少長皆斬之,死者二十余萬,屍諸城外,悉爲野犬豺狼所食。屯據四方者,所在承闵書誅之,于時高鼻多須至有濫死者半。
後趙國的漢人將領冉闵因不滿石氏皇帝背棄了立他爲太子的諾言,興兵造反,建立冉魏,並且頒布“殺胡令”,慫恿漢人屠殺胡人,以爭取漢人的支持。因此被害的二十萬人之中,有一半是因爲長相像胡人而無辜被害。後趙因君主的殘暴、冉闵的作亂等原因,殺伐不斷,造成大量人員死傷,在十六國時期是尤爲嚴重的。《晉書·石季龙载记下》载:
與羌胡相攻,無月不戰。青、雍、幽、荊州徙戶及諸氐、羌、胡、蠻數百余萬,各還本土,道路交錯,互相殺掠,且饑疫死亡,其能達者十有二三。諸夏紛亂,無複農者。
不管是胡人,還是漢人,在回家的路上相互殘殺,被殺死被餓死的人不計其數,只有兩三成的人能平安返回。
後趙、冉魏時代胡漢矛盾異常尖銳,因此,部分文章把兩腳羊的現象“安排”在這段時期;又或者是在講述冉闵的“殺胡令”之前,錯誤引述兩腳羊爲後趙乃至整個十六國時期的普遍現象。縱使這些描述與諸多史實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相似之處,卻依舊改變不了其是錯誤的事實。
四、總結
謊話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謊話中加一點真話,甚至是在真話的基礎上稍加一些惡意改動編出來的謊話。有關十六國時期存在兩腳羊現象的傳聞,就是這種可怕的謊話。
“吃人”是極其嚴重的罪行。唐代名將張巡,爲了守住孤城抗擊安史叛軍,迫不得已吃人肉,尚且引來極大非議,被明代思想家王夫之痛批一番。盡管在十六國時期,胡人確實是殺害了不少漢人,但五胡之中,也有不少先進的個人和政權,爲民族融合、曆史進步作出了貢獻。在沒有正史原文依據的情況下,認爲所有“五胡”族人都把漢人當作“兩腳羊”先奸後殺再吃,甚至將各種慘不忍睹的細節描寫得栩栩如生,這種誣陷絕對是大錯特錯的。
但是,這種傳言已經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把吃人的時間從宋朝改成十六國;把吃人的主體從漢人改成胡人;把婉轉的隱喻改成嘲弄的蔑稱;種種的改動都存在于細微之處,讓人難以察覺。兩腳羊被巧妙地賦予了新的意義,並且與時代背景、人物角色、性格心理等等條件配合得天衣無縫,這難道真的是無意之失嗎?這難道真的不是刻意而爲嗎?
“五胡”各族早已經融入漢族,如今已經不再有所謂的“鮮卑人”、“羯人”。爲什麽這些人要煽起人們對這些已經“消失”的民族的仇恨心?這種被莫名點燃的仇恨之火,又將會在現實中被延燒至何處?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曆史可以很有趣,但曆史必須保持其嚴肅性、真實性。尊重曆史的真實,正視人類過去所經曆過的真實,才是我們對曆史應有的態度和尊重。
像“兩腳羊”這種事,不管是曆史上的慘劇,還是當今的鬧劇,我們都不應該讓它再次發生。
參考文獻:
1、房玄齡等.《晉書》
2、司馬光.《資治通鑒》
3、莊綽.《雞肋編》
4、付宗平.《〈雞肋編〉詞彙研究》
5、易江波.《“人相食”:中國史中的一個固有表述及其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