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指趁一名19歲女乘車醉倒車內時,性侵、非禮和企圖強奸對方。(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已婚私召車司機被指趁一名19歲女乘車醉倒車內時,性侵、非禮和企圖強奸她。司機不認罪,案件今早(29日)開審。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5月19日淩晨4時46分前,事件發生在被告車內,當時車子停在位于新加坡東部的巴西立惹蘭羅央勿刹(Jalan Loyang Besar)一帶。
被告是46歲的陳耀新(譯音),已婚並與妻子育有3名孩子,案發時是一名Grab私召車司機。他面對3項控狀,指他性侵、非禮以及企圖強奸一名19歲少女。
據控方開庭陳詞顯示,受害少女在案發前一天傍晚,與朋友到實裏達航空園一帶的酒吧喝酒,少女間中一共喝了5杯啤酒。
少女朋友見她喝到爛醉,于是電召被告的車送少女回家。少女在車裏不停哭泣,被告問她是否與男友分手,但少女沒有回答。
被告將少女送到住家公寓外,他看到少女進不了公寓,還蹲在地上,于是將她帶回車裏去,少女對之後發生的事沒有印象。
被告則稱,少女在車內用頭撞車窗,還用手錘胸口。他開始翻找少女物件,希望找到少女住址後送她回家,不過在過程中,用手指侵入少女私處,還企圖與她發生性關系。
可是被告無法勃起,最後將車子開到偏僻小路,再非禮少女胸部。他企圖用手指侵入少女私處,但少女將被告的手推開。被告最後將少女送入公寓。
少女之後走進公寓泳池廁所,但不知爲何又走到公寓外,直接躺在路中央。
有公衆發現少女倒在路上,撥電報警。
記者: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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