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夫妻涉嫌謊報行蹤一案,男被告稱在中國管理上千萬人民幣的投資,若再不回去中國就會失去工作,加上夫妻倆和年幼的孩子已經分離近一年,今早(10月9日)向法官提出讓他們暫時回國的申請。
控方極力反對,指被告在新加坡沒有“根”,就連一個親戚都沒有,很有可能一去不返。法官最終批准他們回中國的申請,但控方不滿決定,表示將入禀高庭要求檢討,因此直到高庭審理爲止,兩人仍然不能回國。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來自武漢的中國籍男子胡俊(38歲)和旅居新加坡的中國籍妻子石莎(36歲)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罪名。
兩人各被指提供假資料,隱瞞胡俊從1月22日至29日的六個行蹤,石莎還兩次謊稱于1月29日在公寓附近攔下一輛藍色德士,載送她和胡俊到新加坡中央醫院;她也謊報自己沒有住在一家酒店。
兩人日前已被判表罪成立,都已經上證人欄答辯,案件原定明年1月25日續審。但是,夫妻倆今早回到國家法院,通過律師向法官申請即日出國,直到明年1月20日爲止。
代表律師指出,被告是中國某金融公司的投資顧問,目前管理上千萬人民幣的資産,但他必須人在中國才能妥當管理,若不再回國很有可能失去工作。
律師說,兩名被告的父母已經年邁,而且孩子只有四歲及10歲大,一家人分離了快要一年不能相見,請求法官讓他們有團聚的機會。
法官問律師,要怎樣相信兩人會回來新加坡,律師說兩人的案件“全中國已經知道”,若他們逃走成爲通緝犯,只會讓男被告更難生存,他不會拿自己的未來開玩笑。
記者:郭培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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