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兩名被告胡俊和其妻子石莎在我國連一個親戚都沒有,很有可能棄保潛逃,但法官最終批准他們回中國的申請。控方不滿決定,表示將入禀高庭要求檢討,因此直到高庭審理爲止,兩人仍然不能回國。
郭培賢 報道
武漢夫妻涉嫌謊報行蹤一案,男被告稱在中國管理上千萬人民幣的投資,若再不回去中國就會失去工作,加上夫妻倆和年幼的孩子已經分離近一年,昨天向法官提出讓他們暫時回國的申請。
控方極力反對,指兩名被告在我國沒有“根”,就連一個親戚都沒有,很有可能棄保潛逃,一去不返,但法官最終批准他們回中國的申請。控方不滿決定,表示將入禀高庭要求檢討,因此直到高庭審理爲止,兩人仍然不能回國。
來自武漢的中國籍男子胡俊(38歲)和旅居新加坡的中國籍妻子石莎(36歲)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罪名。
胡俊是本地第16起冠病確診病例,他在1月22日抵新,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並在2月19日康複出院;石莎則在2月1日接到隔離令。當時有關當局在緊密追溯冠病患者的行蹤,設法阻斷疫情擴散。
兩名被告各被指提供假資料,隱瞞胡俊從1月22日至29日的六個行蹤,石莎還兩次謊稱于1月29日在公寓附近攔下一輛藍色德士,載送她和胡俊到新加坡中央醫院;她也謊報自己沒有住在一家酒店。
兩人不認罪,經審訊後日前被判表罪成立,並已上證人欄答辯,案件原定明年1月25日續審。但夫妻倆昨早回到國家法院,通過律師向法官申請即日離開新加坡,直到明年1月20日爲止。
代表律師指出,被告是中國某金融公司的投資顧問,管理上千萬人民幣的資産,但他必須人在中國才能妥當管理,若再不回國很有可能失去工作。
律師說,兩名被告的父母已經年邁,而且孩子只有四歲及10歲大,一家人分離了快要一年不能相見,請求法官讓他們有團聚的機會。
石莎在庭上告訴法官,他們一家因這件事面對很多不公平的指責,有很多客戶威脅要撤資,不讓丈夫繼續管理他們的投資。
律師稱全中國都知道此案
被告不會輕易棄保潛逃
她說,兩人來到新加坡後都一直非常配合當局,而且沒有感染任何人。
石莎指出,她非常喜歡新加坡,想要讓孩子在這裏繼續念書,因此一定會回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不破壞孩子在這裏上課的機會。
她也透露,四歲女兒剛開刀,但她卻不能陪在女兒身邊。
法官問律師,要怎樣相信兩人會回來新加坡,律師說兩人的案件“全中國已經知道”,若他們逃走成爲通緝犯,只會讓男被告更難在社會上立足,他不會拿自己的未來開玩笑,一定會回來新加坡證明自己的清白。
代表律師請求法官批准他們的申請,讓兩人額外提交3萬元的保釋金。主控官卻指3萬元不夠。
法官問主控官保釋金要多少才足夠,主控官指這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而是控方認爲,無論再加多少保釋金,他們都不會回來新加坡面對審判。
法官斟酌雙方陳詞後,指既然兩名擔保人都不反對繼續爲夫妻倆擔保,因此批准兩名被告出國,要他們各提交額外8萬元的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