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宣布,政府接下來會推出一套電子垃圾監管系統,相關制造和進口商須達到預設的回收目標,同時也要能確保把電子垃圾交給正規業者善後處理和再循環。
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商未來須履行更大的社會責任,負責回收在本地市場上售賣的電子産品,公衆也可通過更便捷的回收管道,處理廢置不用的各類電子産品,共同打造本地電子垃圾再循環的生態環境。
政府接下來會推出一套電子垃圾監管系統,相關制造和進口商須達到預設的回收目標,同時也要能確保把電子垃圾交給正規業者善後處理和再循環。
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昨天(2月1日)在一項針對電子垃圾的公共咨詢活動上做出上述宣布。
環境及水源部和國家環境局在研究了中日韓三國、德國、瑞典和美國紐約等地的電子垃圾管理系統後,決定在電子産品制造和進口業者方面多下功夫,選用“制造商責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簡稱EPR)的監管模式。
據了解,瑞典、丹麥和韓國等多個國家都在使用這個做法。其中,丹麥2014年的電子垃圾回收率高達七成。
馬善高受訪時指出,本地在這方面起步稍晚,有機會借鑒他國經驗。他說:“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如何更好地在本地落實這個做法,以什麽規模進行……剛開始業者需要時間適應轉變,小型業者的回收目標也可能要設得低一點,不過,大多業者對這個模式都已有所聽聞,推行難度應該不大。”
爲鼓勵業者積極有效地配合EPR監管系統,政府會考慮給予獎勵,但也不排除以罰款的形式,懲罰無法達標的業者。
馬善高說:“我們需要嚴肅對待電子垃圾再循環的課題……但現在的工作重點是先讓監管系統逐漸成形。”
舊貨商等須提升技能
電視機和音響等是本地舊貨商常回收的電子産品。由于一些舊貨商缺乏條件,只選取部分較有價值的零件再循環,無法提高資源回收率。
有業者認爲,監管系統出台後,對廢鐵買賣商和舊貨商這類非正規回收業者會造成較大影響。
對此,馬善高強調,這群非正規業者將繼續存在,但他們有必要提升技能和加強運用科技,才能從電子垃圾中提取更多資源。
電子産品不斷推陳出新,新加坡人平均每人每年丟棄約11公斤電子垃圾,等同約73部手機的重量。環境局之前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人們對妥善處理電子垃圾的意識較欠缺,約六成公衆不知道或不清楚如何做到電子垃圾再循環。
昨天參與咨詢活動者均同意,在加強公衆教育的同時,本地電子垃圾再循環率也急需一套監管系統來推進。
富士施樂(Fuji Xerox)亞太區企業可持續發展總監梁禗殷受訪時說,EPR模式能鼓勵業者朝主打環保的循環經濟發展方向去思考,也可借此改善産品設計和創新,提高工作效率。
不過,業者在打造回收管道和系統時需投入不小的成本,因此她認爲,政府在這方面扮演關鍵角色,可幫助“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業者。
環境及水源部下來將就此課題舉辦更多業者和公共咨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