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中心老板以假資料向生産力及創新優惠計劃(PIC)申請津貼,他不但爲自己的四家補習中心申請,也協助另五家補習中心提出申請,短短三個月內欺騙國內稅務局發放11萬2295元。
被告許鋒佳(33歲)去年底承認九項觸犯所得稅法令控狀,法官判監四個月又12周,並令他繳付25萬7436元罰金。
被告也犯下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罪
除此,被告面對一項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控狀,案經兩天審訊罪成,法官也在昨天判他坐牢六周和吊銷各級駕照12個月。
換句話說,被告總共須坐牢四個月又18周,及吊銷駕照12個月。被告將針對刑罰上訴,他以5萬元保釋。
被告案發時是三家補習中心的老板,也是另一家補習中心的“實質擁有人”(de facto owner)。被告買下該家補習中心,並注冊在他當時女友名下。
爲騙取津貼,被告提供假資料,稱他的補習中心雇用三名本地員工,以符合申請條件,事實上這些人是義務性質的補習教師。此外,被告僞造發票虛報開支。
也向另五家補習中心促銷“PIC詐騙計劃”
被告也向另五家補習中心的老板促銷“PIC詐騙計劃”。被告售賣“iManage”軟件給他們,聲稱他們不必花錢買軟件,“政府最後會償還款項”。
爲協助他們騙取津貼,被告提供他們一些人的資料,讓補習中心把他們列爲員工,以符合雇用三名本地員工的條件。
從2012年9月到12月,被告共提呈九份虛假申請,導致當局發放11萬2395元的津貼。
除了被告,涉案的五家補習中心老板2016年底被治罪,各被令繳付罰款5000元和罰金。
另一方面,被告也犯下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罪。案件于2015年3月15日淩晨1時15分,發生在義順北鄰裏警局外面。
案發前一天,被告參加朋友宴會,喝了一些酒。他過後駕駛藍寶基尼跑車回家途中,開大燈閃前面的車,對方沒讓路。他開車尾隨該輛車子到義順北鄰裏警局。
汽車司機向警員投訴,法迪警曹長走到被告的車前查問,他站靠近汽車,用手抓住車門,不料,被告突然高速開車跑掉。
警方憑車牌號碼追查到被告的身份,最後逮捕他。(人名譯音)